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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凶手

垣县衙门在城北,而城北外不远便是衙门放尸体的义庄。平时就是由第三组的张捕头带领的那组捕快守着。

相对于衙门,这里环境还要好点。张捕头出了名的洁癖,所以看到衙门破烂不堪的画面,还不如自告奋勇来这荒郊野岭,这里的花草树木被他那组的捕快弄得比我师傅闲来无事的盆栽还要有观赏性。

当然,我师傅那是为了能与那些喜好盆栽的商人有所交流,投其所好。不过,我并不是那么赞同他的行为,我也没见过谁把仙人掌和喇叭花放一起的,他说这叫口吐芬芳。

当然,张捕快是最不喜欢我们的到来,毕竟,我的来到,便让他们看到一些血淋淋的画面。

我打了一下招呼,便进到义庄内。看到白布掩盖着尸体,我深呼吸,打开一看。其实就是右脑颅破开,并不能一眼看到什么关键证据。

宋晓把死者身上沾满血迹的衣服全部轻扒了下来,轻轻放在一旁。再摆动了一下尸体的右手,听到有些咯吱咯吱的声响,死者是右半体着地,右脑颅破裂大出血,右手右脚骨折。

死者的死亡时间是辰时,现在已经酉时了,我看了看尸体的瞳孔,逐渐变得透明起来。尸体也变得干燥,轻压翻动,有尸斑消失,低下问出现新的尸斑;肘部,肩部,下颌开始发僵。

从尸体直观的迹象,都是符合辰时的死亡时间,也都符合意外的迹象。

“那我,是不是应该再做点什么。”宋晓把死者的嘴巴掰开,口气尤其重,肝火过旺,看到她碰了一下尸体的舌头,闻了一下。虽然尸体对我而言司空见惯,但是这味道……我的胃一阵翻滚。不知道这位私塾先生平时的学生怎么能专心致志的听他传业授惑的。

不过他还是比较注重自身形象的,口内只有少量食物的残渣。应该饭后喝茶了!不过我手上的味道怎么也去不掉。

不,是酒,酒味,我闻到了酒味!不过也肯定喝茶了,酒后饮茶,舌头有些脱水。

“那他吃了什么?”看到宋晓自言自语,我感觉事情没有她说的这么轻松。

她是不是越来越过分了,不是说了只是看一看吗,她的手在干什么,这砭镰什么时候带在身上的?

我强制控制她的大脑:“宋晓,你就不怕别人把衙门烧了?”

“只开个小口!”她并没有那么在意我的话。

天,这人到底吃了多少东西,整个胃脏满满的食物,油黄油黄的这些东西是什么,我总不能尝一口吧,宋晓看了半天,它最初的味道几乎不存在了,不过,我还是看出来,是蜂蜜!

大量的豆角,生吞?怎么有的连壳都不剥的?猴急猴急的。一点也没有私塾先生的稳重,不过我也没上过私塾,不知道私塾先生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便开膛破肚,还边吐槽着,我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

少量肉类食物,不过是正常的,尸体中肉类食物是最先排空的。

现在该看死者的衣服的,衣服是桑蚕丝面料的,皱皱巴巴的!宋晓把死者衣服翻来覆去,看上去很皱。

“好了,我还差个关键证据我就知道凶杀是谁了!”宋晓对我说道,总算让我放下心来。

宋晓把这次观察的结论全部告诉我,我便计划着从哪个方面入手。

我回到客栈,分别问了老板客栈是否提供免费的茶水和死者妻子他们是否点了茶水。

客栈不提供免费茶水,只提供水,而因为死者喝酒,他们便没有点茶。

没有喝茶……

“掌柜,二楼包厢内的碗筷你都收到哪里去了!”我问道。

“后厨。”

我跑到后厨一看,一大顿碗筷,这些都不可能是死者一个人的?不过,没关系。只从辰时出事之后,便再也没有客人来了,所以,我问掌柜今日一共有多少人来客栈吃饭,都吃了些什么。

“那么多人,我怎么可能都记得!”客栈掌柜有些生气。而我,蹭着他不注意,跑到柜台,把今日客人所点的菜单看一遍。

然后把后厨所收拾的筷子都数了一遍,今日有二十六个人在此吃过饭。而这里的炒菜和汤菜分别用两种不同的盘子装。

而根据我在死者尸体内发现,死者一共点了三种炒菜,两种汤菜,一壶酒和客栈本就送的一壶水。这里,我也向死者

妻子取得确认。

而我发现,根据今日客栈所有的上菜量,少了四个盘子。

她表示很神奇,当然,她要是知道宋晓对死者开膛破肚,那……衙门会不会又被烧一次?我还在后怕我师傅之前的行为。

而这四个盘子,我已经找到了。就在我从义庄回来的第一时间,我便吩咐杨泽和其他捕快,把附近清扫垃圾的地方查看一遍,找到任何锅碗瓢盆都给我拿回来。

好了,现在我可以确定,清源客栈有猫腻。但具体是谁我还需要进一步确定。不过,我已经有怀疑的人了!

我把杨泽他们收集来的锅碗瓢盆,拼装那些盘子的碎片之后,确认是清源客栈消失的四个盘子。

宋晓把盘子看了一遍,有血迹。她把眼睛睁到最大,是滑流状血痕。那么,我知道是谁了!

她把凶杀告诉了我。

“来人!”我大喝一声,有些装腔作势。

“在!”十六名捕头齐声应到,场面可观,装腔作势,有些还刚从睡梦中反应过。

“把清源客栈一干人等,全部拿下!”

客栈掌柜有些发楞,突然大喊:“冤枉啊!”

这是正常反应,每次我吩咐拿下谁谁谁的时候,他们都会喊一声冤枉啊!。

“把他们都手都漏出来!”

我仔细看了每个人都手,掌柜的有些粗糙,他媳妇的还好,哟,他媳妇妹妹的……这不是重点。

果然,店小二的左手食指有一道大刮痕,伤口还没有愈合。

“来,解释一下。”我对着店小二说道。

“今日不小心刮伤的!”如果仔细观看他的眼神,确实有些闪躲,看来是第一次。不过我相信,他还是会竭尽全力的狡辩。

“是瓷盘刮伤的吧!”

“对,方寸掌柜叫我去楼上包厢收拾,下来的时候打碎了几个碗筷,之后便拿出去扔掉,就这样不小心刮伤的!”

“剧情不应该是这样发展的吧!”我笑着对他说道,“今日辰时,你确实不在,而死者也并非辰时死的,是你在巳时推下楼去的吧!!”

“你你你……血口喷人!”

“我我我,我还口吐芬芳呢!辰时是食时,你见过谁食时就离开把饭吃完的。而根据死者妻子的记忆,他们确实是辰时来的客栈,因为,身为一个私塾先生的妻子,辰时食,应该是她记得最清楚的时间,而她吃完后先离开。古语食过半辰饮酒,等到死者差不多吃完的时候,都快到巳时了。”

“这些都是你的片面之词!”

“对,所以我再次去看了尸体,我去看尸体的时候是酉时,死者的尸斑迹象和僵硬程度表明,确实是辰时的死亡时间,不过,死者生前喝了酒,血气方热,瞬间的死亡让他尸体发猝,而导致他尸体僵硬比较快,尸斑迁移毕竟快,所以,死亡时间要往回推移一个时辰。所以,真正的死亡时间是巳时。”对于尸体真正的死亡时间,只有在知道整个凶杀的过程和死者的遭遇才有可能准确些,所以宋晓才必须看尸体。

众人不说话。

“那个时候,你已经来了,而你第一件事上楼结账,与死者发生争执,不小心打破盘子划伤自己,不小心把死者从楼上推了下去,这时候,你下楼告诉掌柜夫人的妹妹,掌柜叫你先躲起来,然后叫掌柜夫人的妹妹去叫你,假装自己没来过,是吧!”

“编故事呢,所以人都看着的!而且,我与死者无冤无仇的,我为什么要害他?”

“对,你们要的就是所有人都看着的,才更能显示得像意外。甚至所有人都以为那时候就是辰时,可是,尸体不会说谎!”我的眼神坚定下来,“且不说,盘子能否成为死者生前与人发生过争执的证据,但死者的衣服能,死者的衣服是桑蚕丝面料,极其容易皱,但是,为人师表,怎么可能大腹便便,而且我问过死者妻子,死者的新衣是近日才购进的,但如此皱的衣服,你说是不是从争执到肢体接触了!”

“即使这样,你凭什么认为是我推他下去的!”

“因为时间节点让人误会,但是,其他人的不在场证据确实是实打实的存在。确实有不涉案的第三者证明。”

“证据呢,没有人看到是我杀了他,也没有人看到我在死者生前上过二楼包厢。”

“证据

,是吗?”如果我没有证据,怎么敢这么嚣张说话,“来人,把证据拿上来!”

刚刚在场的捕快一共有十六个,而我们组一共有二十人,除了我还有林文韬捕头还在睡觉,还差两个人去哪了?

刚一回来,我便吩咐他们两各自前往店小二和掌柜夫人的妹妹的住处搜查,如果这证据不在那两个地方,那就在他们二人之一的身上。

不过,我猜对了。毕竟钱不是放在自己身上就是家里,而店小二果然把钱放家里。

不过,这不是他的钱,而是死者的。刚刚我在死者身上一直找,就是没有发现死者的钱袋子。而且我也问过死者夫人,她死者身上确实留有钱。

“你说你没有在死者生前上过死者二楼的包厢,那这个是怎么在你家里找到的?”

“我我我,财迷心窍,看到死者跌落在地后捡的!”

“你不是说,死者跌落的时候你不在,而且,你捡了之后还回了趟家?”

“钱是我偷的,我在辰时的时候偷的,害怕发现,拿回家放了再回来。就算这样,你也不能说是我杀了他吧?”

相比于杀人罪,店小二还是很聪明的说成盗窃罪。

“可是,这钱袋有你的血迹啊!你说你在辰时偷的钱,而在死者跌落后收拾东西受的伤,来,你给我理一下吧!”

如果我没有猜错,下一句他该说的是:“我不是故意的!”

“你确实不是故意的!”我说道,当然,为了显摆我的本事,我还是把自己全程的推理说一遍,“宋晓从尸体跌落点发现了不是自然意外,也从尸体的迹象和死者生平应该有的习惯知道死亡时间,当然,也知道你们发生争执的原因,你上楼结账时,死者是不是说你们的菜有问题,不想结账,之后你们发生争执,直到你推了他一下,才发现走廊扶手已经烂透了……”

“对!”

当宋晓从死者胃里发现豆角和蜂蜜排骨之后,再加上死者喝完酒其实不是因为喝茶而导致的舌头脱水,而是因为轻微中毒有的反应。

豆角于蜂蜜容易让人腹泻胀痛,加上饮酒后更是让胃部发炎。

这便是他们开始发生争执的原因。

再加上,死者的衣服确实有挣闹的痕迹,这时候,应该开始有肢体接触了,不过,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痕,那就是店小二没有还手。

但死者身上的钱袋如何到店小二身上,想必店小二说了些什么,死者就是想赖账的事,而一向清高的先生自然把银子拿出来给了店小二,他只想讨回公道,证明他家的菜有问题。所以当店小二失手把他推下去的时候,准备下楼,但是,钱袋已经在凶杀手上了!

快临深夜,我才回到家中。今日我对宋晓办的案子很满意,当然,我也对所有人说 这些功劳自然是大家的。

然而,在离开衙门之际,我却问宋晓,没有店小二今日没有拿那袋钱,你是否有证据确认凶手吗?

废话,那袋钱是最为直观的证据,当然,没有有无所谓,死者的衣服和鞋子有细少的油渍,所以那时可能是死者碰到了菜盘,导致盘子跌落,所以在争执之际,店小二蹲下去捡,然而死者走近店小二,才导致死者鞋底有油渍,想必店小二就是那时手指被划伤的。

店小二的衣服或者鞋子肯定有油渍。不过他肯定会狡辩这些油渍来自其他的地方。

但是,死者衣服袖口我又发现了擦拭状的血迹,当时死者衣服太皱巴了,我也找了好久。肯定是死者先有得肢体碰撞,店小二用手推开碰到了他的袖口产生的。

所以,如果店小二没有拿那袋银子的话,宋晓也可以通过这片擦拭血迹成为证据。然而,如果需要确认那血迹是他的,需要点功夫,所以,她还是选择用钱袋为证据比较方便。

“即使如果店小二没有被划伤,没有血迹。那也没关系。死者所食之物较为僻见,口气较重,我亲身体会,而且豆角是由手食,而我又并未发现死者带有任何拭手之布,想必所观四周无人,便舔指而拭。所以,死者抓握店小二之际,肯定在他身上留下一些不同寻常且不易消散的味道。为了证明,我还特意闻了一下尸体的手指,我闻了店小二的双袖。”宋晓说道。

我也深有体会,就靠近那么一下下,现在身上还有奇怪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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