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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两人相识过

我和宋晓说起过洪清这个人,想不到她还有点印象,当年自己辗转到靖南郡的时候,一个南湖县衙门的李捕头带自己见过,不过当时自己是女扮男装!

很久几年前,靖南郡边缘的小县南湖县衙门接到报案,在靖南郡到这个县的县道上,一群镖局的人发现带有血迹的麻草在马路旁下面草丛阴沟,露出一截手臂,吓得惊慌,不敢打开,于是跑到衙门报案,当捕快来到时打开,发现一名男人死者,盘曲着身躯被装进一个很大的编织麻袋,身穿一件单薄的白色袍子和裤衩,只是染满了血迹。

“死者男性,头部、喉咙有创伤,应该失血过多死亡……”一名捕快拿着纸张对着师爷在一旁说道

主簿边勘看着现场边问:“死者身份确认了吗?”

这里经常有这种事发生,所以,这些人都习以为常。

“还没有!”最先出来看的捕快很少接触到刑案,对这些突发的情况很难应对。

而且,这些路段经常有青龙帮的人出没,所以,所有人都感觉是劫财夺命!

洪清刚刚被贬到靖南郡为通判,有着对各县的监督之泽,但是一早接到知道了这个消息,又急于立功,所以,一路匆匆赶到现场。

当洪清来到现场的时候,仵作也刚刚来到。由于事出突然,而且大早上的,没有穿官府,只是穿了像个公子一样就来了。

这些捕快还不知道有这号人,拦了半天,幸好南湖县主簿也来到了,虽然没有见过洪清,但洪清说了自己的身份和来意,便让他进来了!

没有看到李捕头,曾经是洪清的同乡,自幼相识,而且虽然说是个捕快,但是混得风生水起。

于是洪清直接走了进去,走进尸体看了小会,一个精瘦的男性尸体,目测身高一米六三左右,失血过多,而且死亡时间不是很长,面容看起来很苍白,手臂像抱着脑袋一样,双脚缩起,阴沟下有积水,尸体侧面有些发福。头部的钝器打击没有造成流血,但喉咙的割口很大,还凝固着一些血块。一般这种情况,死者死前都会经历呼吸性困难,一直持续到休克,而喉部大出血让死者无法出声,这痛苦过程可能持续两到三分钟才会失去知觉。

洪清仔细看着尸体手臂,陷入沉思,突然李捕快拍了他肩膀一下,吓了季秀一大跳,大叫:“你干嘛,吓人啊!”

“怎么,害怕?”李捕头一个中年男性,体型宽大高耸,有一种带着磁性的声线,嘲笑着洪清,“小清子,我知道你回来就一定会来这里的,怎么,上京太久了,害怕这种场面了,当年我们一起清除暗帮,杀人见血都常有的事了!”

“不是,刚刚在想事情,你怎么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半天没有看到你!”洪清继续望着现场,悠悠回了李捕头一句。

“刚刚去接一个人,刚来衙门混的,怎么,有什么发现没有!”洪清望了望李捕头旁边的那个年轻男子一眼,然后继续蹲下来看着尸体,发福的地方有些膨胀,感觉要炸开一样,失血过多造成的尸斑有些恶心,一点点小红点、黑点,感觉这个人的皮肤进了虫子一样,只是旁边那个男子的眼神一直想看又不敢看尸体,感觉要吐不吐,一直在打扰着洪清的思绪,李捕头只好叫他旁边凉快呆着去,以免被他了破坏现场。

“死者身份确认了吗?”

“还没有。”

“死了多久?”

“仵作正在勘测,不过死亡时间应该是不久前。”李捕头有点不满意这个捕快,再说道,“让你们休息那么多天,功力退步了,怎么什么都问我,看了那么久什么都没发现吗?”

“你不也什么都没发现!”洪清看着他一直孜孜不倦骂这些捕快,与开口嘲讽道。

“开工吉时不准说笑,快点说,你有什么发现没有?”

“现场四周只有麻草袋有血迹,明显不是第一现场,杀人抛尸;死者颈部与背部、额头与鼻子以下面部有明显色差,说明死者工作经常需要日晒,而且需要带帽子,手面粗糙,有许多老茧,肌肉比较发达但不是健身的那种规整,可能从事体力活;这种袍子,裤衩都是摊子上的便宜货,倒不像有钱人,而且现在是秋末季节

,冷,如果不是犯人特意给死者换了衣服,那说明死者可能要睡觉或者刚刚从事了很累的工作。”

“那这说明了什么?”李捕头旁边的男子悠悠冒出那么一句。

洪清暗笑,果然是菜鸟。反问着他:“不是有钱人,干的是体力活,需要长期日晒,带帽子,而且大部分还是用手工作,你说是他是干吗的?”

“搬木头?”那男子摸着嘴唇,翻了一白眼给他。

“差不多。”

既然是在商道抛尸,李捕头一早就安排了捕快找目击证人看看有没有人发现,同时仵作也给出了死亡情况。死者男性,年龄四十五到四十八岁之间,头部受到过伤,但不致命,主要死因为被利器割破颈动脉,流血过多死亡,死亡时间在七个小时之前。

洪清抓了一小撮土壤,闻了闻,没有什么异样。同时又走到路上,看到地面有黑色的迹象,闻了闻地下,旁边的男子像看怪胎一样看着洪清。狄仁杰还是包青天?

“马蹄,这急停痕?”洪清喃喃自语,“突然之间……?”

“还有什么发现没有!”李捕头对着一个捕快问道。

“没有,四周没有别的痕迹,尸体应该是凶手骑马过程直接丢下,没有停留。”捕快摇了摇头。

“还有那么长的滚动痕迹,没发现?”洪清似乎对这些捕快勘测的现场不太满意。

拿出自己的纸张,向一个旁边的师爷借来一支笔,整理一下思路。这条商道说不上偏僻,但百米内没有多少人经过,。而死者是七个时辰前被害,也就是昨日子时到丑时之间,抛尸肯定是夜间骑马,所以,几乎不可能有目击证人。

“这尸体是不是有些奇怪!”李捕头旁边的男子偷看了一眼,对着洪清说道。

“哪里奇怪了?”

“死者的姿势,还有,这小麻草袋好像就特意为这个姿势准备的,要不然那么小的袋子怎么装得下。”

洪清听到这里,他之前也有所感觉到,摸了摸下颚思考起来!如果说,头部受到重击,没有立刻昏厥,自然会抱着头,倒地,如果突然再给喉咙一刀,也不是没有可能,

那男子轻说道:“尸体痉挛。”

“可是,为什么死者头部受到重击头部却没有血迹,只有喉咙和身体上粘有?”李捕头说道。

“用钝器打击人的头部会造成锉裂伤。通常第一击不会有血溅出,但伤口周围会有伤痕,第二击在同一地方,血才会喷出,说明凶手和你一样不懂这个原理,还以为第一下没有出血,用力小了不会致死,怕死者起来,所以才会选择第二个比较残忍的割喉!”洪清说道。

“凶残,不过,重击第一下头部真的不会死吗?”李捕头问道。

“不会?如果齐国律法允许,我可以给你试一下!”

但是这些人讨论了半天,还是没有发现什么,就打算收工回去。

在准备收拾回去的路旁,李捕头把那男子叫到洪清旁边。

“小清子,过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天禾郡刚衙门来混的宋尧兄弟。”李捕头指着旁边刚刚的那个男子向洪清介绍道。

宋尧,就是宋晓当时的假名!

原本洪清想说声,宋兄弟好,再自我介绍一下,但宋晓突然向前一步走,用着一种尖锐的声音叫到:“大人好!”

李捕头向来抠门,好几年了还没有换马匹,三人的马匹就他的最慢。

紧跟在洪清的后面,宋晓一人在前面走着。想着刚刚自己看到的那些画面,加上脑海中浮现刚刚尸体的一幕幕,表情极其难受。

自己还不打算展露尖角,想试探这个洪清的水平怎么样,要是不行自己再出头。

所有人好像都没发现她一样,一直骑着马,又不回衙门,就在案发现场附近的路段徘徊。

“你们,不回衙门吗?”宋晓终于有些忍不住开口问道。

“别理他,模拟抛尸呢!”李捕头若无其事继续骑着马说道。

“模拟抛尸说不上,就是看看这附近的风景,难得来一次嘛!”

“这风真冷!”宋晓故意暗示了一下。

“风

……”洪清自言自语,一些思绪又在脑海幡然醒悟,不是骑马,是马车,只有急着赶马突然停下来才有那些痕迹,如果凶手是一个人就必须停下马车拖着尸体才能到草沟丢下去,可是路边又没有拖过的痕迹,如果不拖就是抬,那就是多人犯案。如果是单人,凶手体型可能比较高大,尸体体重一百二到一百三左右,倒也不是不可以;刚刚的马车痕、血痕又怎么解释,风……

“一定是这样的!”洪清大叫,把李捕头和宋晓吓了一跳,“我知道是用什么马车抛尸了!”

“什么马车?”李捕头跳起来,“马车不都是一个样的吗?”

不过洪清没有急着回答他的话。把马拉在路旁,拿出自己的纸笔把刚刚想到的记录下来。

“大人,李捕头,回去了马!”林雨雨渴望着求道,现在巴不得早点回衙门,自己好打探消息,早知道就不和他们一起了,虽然和这些老捕头打好关系很重要,但想想还是早点回去比较好!

突然一个捕快骑马过来,和李捕头叽叽歪歪说了一会,又拉李捕头到一旁去,不知道说了什么,一小会才回来,对着洪清说道:“死者身份确认了,是一个木匠。”

“怎么查到的?”洪清问了一下。

“刚刚有人报案,在一处小屋内发现血迹,住客失踪,查找住客的过往、样貌都与死者吻合!”

“还有什么线索吗?”

“通过出租屋附近的目击证人发现,昨天前后有两个人来找过死者。”

“是第一现场吗?”

“应该是的,但是附近没有看到有马车抛尸的迹象!”

“先去看看吧!”

李捕头拉起还在勾起睡觉的宋晓,叫他赶紧上马,一鞭子便到了南湖县附近的案发屋子。这个地带不在县中心,而且还是较偏远,屋子多,而且便宜。

因此暂时住的住客毕竟多。

都是一些小路,绕来绕去的,就连来来往往的人也是屈指可数,而且各个屋子紧紧的挨在一起,有多处死角,可见目光段!

死者的屋子在二楼,门口是一条通道,房屋不大,鞋子,衣服都比较旧,没有发现女子的生活用品,木枕头也只有一个,再看看鞋子的摆放和一些桌面的物品,洪清确定死者是一个人居住。

“房间没有翻动的痕迹,没有破窗、撬之类的外力进入,发现血迹时,门是关着的,是死者的好友和同工今天早上发现并到衙门报案的,应该是熟人犯案。至于有没有什么东西丢失现在还没有清楚。”一名捕快像李捕头汇报着第一现场的情况。

“那死者的朋友又是怎么进到房间里的!”

“钥匙,据说很多人都有这间屋子的钥匙!”

“怎么会有这种情况?”

“许多木匠的居住地都在附近,但是,几乎每个屋子的钥匙都差不多一样,每次大家串门的时候,都是这样走来走去的,今天去员外家开工,但是死者一直没有来,他们担心他睡过头了,所以,才来开门,看到这一幕!”

洪清并没有多关注这些,现场才是他的主菜,他的眼神就像一匹饥饿的狼看到了食物一般。

血迹就在离门口不远的下沙发附件,割喉势必大出血,若是大量出血引起的痉挛,就可以固定死者的姿势;人体失去三分之一的血液就会死亡,成人的量大约是十斤左右左右,而这里的血量也达到这个条件,这里一定是第一现场。

“没有找到凶器!”李捕头对洪清说道,不过这也没有出乎他的意料。第二现场都精心挑选过,不可能第一现场会留下多少证据。

“谁说没有凶器的,你看着血迹!”洪清双眼发光,激动道,“这里有几滴独立的血滴,太好了!”

洪清把血滴仔细看了一会,然后仵作也走过来,洪清把整个屋子的平面图和各家具以及有血迹和打斗痕迹的地方标记好,便匆匆离开了现场,走到户外看着各条路口。

虽然,大齐各商道路驿站已经普及,但是像这里的条件,长期没有普查和修缮,有许多都是空驿站的,几乎没有几个是有人的的,有的还是一群老酒鬼,无形之中给了破案增加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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