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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蛛丝马迹

我们来到何法医她们新的工作地点,科大法律医学研究所下属的法医鉴定中心复勘证物。话说回来,自从人民医院一别之后,我好像已经有好几天没见到何法医了……

咳咳。

一般来说案件正在侦办的时候,与案件相关的证物都会放在大队里的临时证物室,这样方便我们刑侦人员以及其他部门的同事随时调用,当然了使用是需要经过登记的,必要的时候还需要获得专案组领导的签字同意才行。当案件办理完毕之后,证物会一并转移到证物室,整个证物室要比临时证物室大得多,我们二大队的证物室足有一个篮球场这么大。各类证物要分门别类并按照时间顺序依次放好,以备今后发生什么特殊情况的时候复查案子。

因为所有归大队办理的案子证物都存放在那里面,因此证物室和旁边的文档室用不了几年就会被填满。现在推行无纸化办公了,文档还可以转化成数据上传到云端,相对来说还比较安全一点(录入的内勤小姑娘们哭了)证物室里的证物可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只能再转移到其他地方。

那地方我没去过,据说是用一个老的仓库库房改造的,全省历年来比较重要的证物都统一放置在那里。由于此前的管理不到位,有没有使用计算机进行编排,因此很多陈年证物都很难找到,更有甚者因为种种原因丢失了。此前吴师傅就因为有证物找不到发过很大的脾气。

本案中的那两个帆布包之所以被送到法医鉴定中心这边来,是因为其中带有不少嫌疑人的衣物,法医这边要鉴定衣物上残留的人体组织,看看这些衣物是否属于金如超的。答案是肯定的,这些衣服却是确实是金如超,结合此前我们警方掌握的各方线索,最终我们将金如超锁定为本案的第一嫌疑人。

我们到达鉴定中心的是时候天已经开始蒙蒙亮了,这又是一个不眠之夜。我们还离得老远就看到鉴定中心的楼里亮着灯,说明他们也没有休息,我听说包括痕迹爆破的同事都在里面,所有人都在加班加点的对本案中收集到的各种证物进行鉴定。

因为我们是本案的参与民警,在和寒队确认过之后,马上就从管理人员那里拿到了那两个帆布包和里面的所有物品。

炸药和雷管现在是防爆的同事在管理,也不是我们此行的目的,我们要看的还是那一袋子衣服。现在这些东西已经被一一分类出来,每一样都被贴上了标号,方便我们侦办人员的查看。从嫌疑人遗留在包里的衣物来看,他这些年的日子过得实在不怎么样,两件换洗的文化衫都是菜市场上那种十五二十块钱的尼龙货色,已经洗的发白,唯一的一双袜子还破了洞,可见其生活之窘迫。

我和小淼将那些衣物一样样排列在桌子上,逐一进行仔细的检查,不放过任何细节。可惜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这些衣物就是一些简单的个人物品,除了皱巴巴以及带着一股子怪味之外,看不出别的异常情况。

我捏了捏太阳穴,略感疲惫的说道“看来你的直觉是错误的,这些东西并没有包含什么有用的线索。”其实这个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早在我们之前,在我们警方发现这些东西的时候,早就有同事对这些证物进行一样样细致的检查了,标号也是他们放上去的。既然他们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我们能够在上面发现什么情况的可能性也不大。

没想到小淼并不做声,依然在仔仔细细的观察着那些东西。看完了包里的衣物,她又去检查那个帆布包。相比于那个用来装炸药和雷管的帆布包,这个帆布包要小得多,和一般人外出时用来装衣物的帆布包没什么区别。小淼戴好手套之后,拿着那个帆布包上下左右一丝不苟的看了一遍,还把内层翻了出来,又里里外外的检查起来。

看她这么认真仔细,我都有些被感动了,心说还是年轻人有干劲啊。现在我就算想认真去看,眼睛也不听使唤了,因为长时间没有休息瞳孔聚焦没两分钟中散光了,很难长时间盯着某物看。

小淼看了半天,突然好想发现了什么似的,把那个帆布包递到我的面前,用略带兴奋的声音说道“小梁哥你看看这个背带上的是什么?”

我用力的眨了眨干涩的眼睛,把脑袋伸过去鼻头几乎要顶到那个包上了,这才仔细的观察小淼说的那个地方。

确实如小淼所说,那个帆布包的背带背面处,有一处不太明显的污迹,乍看之下好像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经过小淼的提醒,我再仔细的确认之后得出一个结论,这很有可能是一块血迹。

血迹分很多种,不同的血型凝固在不同材质的物体上,经过的时间长短不同都会形成不同的状态以及颜色。我们在警校里做血样辨别训练的时候,老师拿了好几百个样本让我们逐一牢记,这些样本都是实体的,因为一旦拍成照片或者录入电脑马上就会出现色差,所以只能看真正的样本,当然这一些样本都是经过特殊处理的,让它们得以长期保持原本的状态。

我们在学英语的时候觉得背单词很难,但是当我们在记忆血液样本的时候才知道,那个才是真的难。不同的血液样本之间差别非常小,甚至到了肉眼难辨的地步,我们不得不借助气味,形状甚至是味道来进行辨别。我记忆中比较深刻的是有一些新鲜的血液居然不是红色的,而是乳黄色或者浓稠的黑色。甚至还有深紫色的。听老师的说法那是因为血脂太高或是其主人摄入了大量的碳酸物质,也有可能是血液中缺乏铁元素之类的原因,相对而言这种比较特殊的血迹就比较好分辨了。

等我牢牢的记住了全部的样本之后,老师把那几百个样本打乱铺在地上,然后随机取出一个样本让我们表述其血型状态经过时间等等,正确率必须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才算合格。那可真是要了命了,很多在其他刑侦学科上成绩优异的同学都栽在了这上面。

有人会说不是有专业的设备可以鉴定血迹嘛,为什么我们刑警还要用肉眼去鉴别这东西呢?

答案很简单,因为时间。

很多人都听说过命案发生后的六小时是黄金侦破时,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案件都是在这六小时内破获或者获取重要线索的。案发后四十八小时是黄金抓捕期,此时嫌疑犯还没有离开现场太远,只要获取了有效线索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布控围堵,很大几率能够抓到凶手。而一个案子的侦办时间要是超过一周,那又三分之一的可能性会变成积案,甚至“无头公案”。

时间过去的越久,证物的灭失情况就越严重,嫌疑犯逃离的距离就可能越远,造成的社会危害也可能越大。这就要求我们刑警在到达犯罪现场的第一时间,就对现场的证物进行一个初步的鉴别,争取早做判断早确定一个大概的侦办方向。法医的到来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他们可以提供的信息自然也要准确得多,可社也不敢保证每次法医都能到场,再说了法医要鉴定还需要时间呢,所以我们自己也必须掌握一定的甄别技术。

眼前的痕迹我只看一眼,再稍微闻一下气味,基本上就能够确定这是血迹,而是是一块大概经过了两到三天,和汗水混合在一起后凝固的血迹。

嫌疑人随身携带的背包上怎么会有血迹呢?而且还是在案发的过程中。他使用的破坏方式是爆炸,有人员伤亡的时候他应该已经远离现场了才对。另一方面在整个犯案的过程中也没有迹象显示其曾经和任何人有过正面冲突,也就是说没有可能别人的血迹溅到他的身上。

如此一来只有一个解释,那是嫌疑人自己的血迹,他在犯案的过程中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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