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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自作孽呀

146自作孽呀

只是别人求婚为啥有鲜花钻戒,到她这里就变成了“惩罚”了呢?

果真是“自罪孽不可活”呀……

想到这些,吴沙沙撇嘴。她也曾幻想着的所有关于走向爱情坟墓的那个婚姻殿堂,当然只是幻想而已。在凌灏提及一辈子之前,都还是一个禁忌。 吴沙沙不觉得那是恐婚症状,只是担心自己太差劲,如果懵然结婚,凌灏会不会后悔?自然,吴沙沙是绝对不是后悔的。

有些人能把恋爱谈一辈子,而有些人呢?进入婚姻就把爱情过成了“柴米油盐酱醋茶”……只要是个女人,都向往前者。

吴沙沙也不例外啊。

一双明媚的大眼睛盯着凌灏,极其渴望凌灏能在这一刻给一颗定心丸。但是,凌灏呢?像是吃定了她一样。还是之前那副老样子,深情又淡漠。那双锐利的鹰眸,是不是还藏着什么不可见的武器?

吴沙沙吞咽了下,双手抱在一起,扯着凌灏的胳膊来回晃,“那个……我投降了,我投降好吧?你赶快说了吧!”

“那你给我个期限,等你什么时候想明白了,可以结婚,必须提前通知我。”

通知?

想明白了?

我的天,这都些什么虎狼之词?说的好像生杀大权永远都掌握在她手里一样?吴沙沙只觉得自己的眼睛瞳孔越来越大。直到看不见眼前的一切。翻身农奴把歌唱?

吴沙沙笑,“我是彻底翻身了吗?”

凌灏笑,接着反手握住吴沙沙的手臂,“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逃避着什么。我凌灏做过的决定除了一件,绝不后悔。”

吴沙沙怔了下,除了一件?

是十年前那个吗?

唉,说好不提,吴沙沙的眼睛耷拉下来。有些失落的低下了头。

凌灏伸手,捧住吴沙沙的脸。让她正对着自己。“我比你都要了解你自己。所以,你想的都是对的。就是我的答案。如果不是,我会立刻拿笔修改成跟你想的一模一样的答案。”

吴沙沙有些感动,真的。虽然“比你都要了解你自己”这样的了解程度有些“惊悚”。但是,吴沙沙还是觉得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是难得的幸福。

吴沙沙的眼角早已经泪湿了……

再多的言语也无法表达出自己此刻的感动。所以,就一直静静的感受这些温暖就好了。吴沙沙的嘴角一直轻轻上扬,带着浅浅的满足的笑意。忽然,吴沙沙一个不注意,手就被凌灏拉了去。他神秘兮兮的望着吴沙沙,另一只手在自己的西装口袋里摸了下,接着就看见他拿出来一个丝绒盒子。

唔!不是吧?

丝绒盒子?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电影电视剧里那些各种用戒指套牢女朋友的做法一下子涌进吴沙沙的脑海中。吴沙沙怔怔的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生怕有一点儿不合适就被凌灏看穿了她的心思。

好在,自己还算聪明,在凌灏面前也保持了一点儿智商。果然,凌灏打开丝绒盒子的瞬间,一枚闪闪发光的戒指映入眼帘。吴沙沙还没有缓过神儿来,就看见凌灏拿在手里,稍微停顿了下,他牵着吴沙沙的另一只手也忽然顿了顿,似乎是在等着吴沙沙的反应。如果她抽手回去,凌灏可能会尊重她的意思。如果……她没有任何抗拒,凌灏会毫不犹豫的将这枚戒指套在她手上。一戴上便是一辈子。

所以,一辈子的事情开端只是几秒钟的事儿。

因为紧张,吴沙沙的手指稍稍动了下,凌灏立刻慌了。这倒不是表现在行动上,他的脸依然保持着试探性的警觉。只是,他的眼神……在吴沙沙的手指稍微动了的那一下的瞬间充满了哀伤……

天知道凌灏刚才的心跳有多快。心几乎都要挤到了嗓子眼儿了。生平第一次,活到三十岁,凌灏真不知道此生自己竟然会有这么紧张的时刻。

“等一下!”

凌灏小心翼翼的将戒指刚一套进吴沙沙的手指,还没有往手指后挪的动作。就听见吴沙沙忽然喊了这么一句。细密的汗珠爬上凌灏的额头,最终还是失败了?就只是想要把她娶回家而已呀?

吴沙沙紧张的喉咙干涸,只得吞咽了下,才望着凌灏的眼睛诚恳的问道。“你会后悔吗?”

嗯?原来不是拒绝……

还好。凌灏心中稍稍松了一口气。吴沙沙依然盯着凌灏,等他给自己一个回答。

在这期间,凌灏根本没有笑,而是保持着难得的神圣庄严。“不会。不过,我也不会给你后悔的机会。”

愣了几秒钟,吴沙沙笑,笑的花枝乱颤。

凌灏趁机把戒指牢牢的套在她的手上,不自觉的在她有些婴儿肥的脸蛋上捏了下,“你看,这样笑多可爱。”

吴沙沙故意捂住眼睛,“我看不到。”

“反正你也不懂得欣赏自己身上的诸多优点。还是让我这个懂得人多看看好了。”凌灏不怀好意的笑,接着似乎在自言自语的道。“捡到宝了。真幸运。”

尽管他说的声音很小,但是,吴沙沙还是听到了。

话说,什么叫不懂得欣赏自己身上的诸多优点?不过,吴沙沙似乎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原来在凌灏的眼里,自己是这么优秀的人?

赚到了!

果然,龙配龙凤配凤,王八配绿豆!啊呸,她才不是王八,凌灏也不是。更不是绿豆。幸好凌灏眼瞎,才把自己当成宝。

“幸好你眼瞎。”吴沙沙起身,说完别人坏话,怎么好意思还能坦然的坐在他面前。

“……”凌灏觉得自己通体像是被电流电过了一遍似的,酥酥麻麻的。这丫头的自卑心理到底什么时候能彻底消除啊……

真是个艰巨的任务。余生都要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了!

凌灏追上去,“拿着你的东西,我们走了。我才不会跟你计较这些。”

反正不管你说什么,做什么。只要你开心就好。别的其他一切都没有关系,也没必要在意。呵呵。心有多大,老婆就有多无法无天。

吴沙沙回头,“你也别想跟我计较。”然后做了个鬼脸第一时间跑到停车场。

当他们到锦江之心的时候,发现电话里的那位仝先生早已经到了。而且安然的坐在位置上喝东西。不过,从吴沙沙和凌灏一进门的瞬间,他的视线就没有离开过这两个人身上。吴沙沙在店内扫了一眼,小声问凌灏,“要不要我先给他打个电话问问是哪一桌?”

这个“仝先生”狡猾的很呢。虽然是约出来见面一起谈事情,但是却发了个位置过去,根本就没有桌号。世界那么大,怎么可能叫那么巧合的遇见的人就是“仝先生”?吴沙沙可不会慧眼识人。

“不用了。”一直有一双眼睛盯着自己,凌灏又不是傻子。

嗯?吴沙沙偏头看向凌灏的侧脸。帅,狂,拽,霸气逆天!

额。她在想什么,这个时候犯什么花痴?凌灏拉着吴沙沙的手臂朝仝先生所在的那个桌号走去。

这个时候,仝力就已经站起来了。因为在仝力看来,进门的那个女孩儿的形象气质都跟电话里说话的那个语气十分吻合。做业务的最大的能力就是慧眼识珠。记得看过一个关于卖房子的中介的故事。里面只有一个房产经纪人知道身价上亿的买主的背景,一眼就能看得出有钱人和落魄人的区别。这是感官问题,不是视觉给人的直接冲击。所以,做业务做久了,仝力也有了这样的“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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