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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小少爷

太阳像一个苍老的大爹,吭吭哧哧地悬挂到远山高可接天的古树枝桠上,天边的火烧云将苍茫的世界染得血红血红的。

草木清香,风摇林影,黄娥背着背娄,手持挖锄,惊恐的打量着眼前的一切,隐隐听到山风送来人声嘈切,马嘶犬吠,但是仔细倾听,却又极其飘渺,很难把握住具体方位。

惊慌之中的黄娥,拔开齐人高的葳蕤野草,穿过一片茂密的树林,透过树的缝隙,看到山对面白冽冽的瀑布大水轰隆隆的跌下陡峭的山崖,撞得粉碎,变成千万条细细的水流。

水流夹杂着从更深的山里飘出的红叶,密密匝匝的红叶顺着瀑布大水跌落,如同缀满朵朵腥红如玛瑙的血色之花,令人触目惊心。

山高坡陡,峡谷对面的瀑布轰隆,嘈切的人声不可听闻,就连马嘶犬吠都寂然无声,她耳朵竖起,惊恐的听着山脉深处时不时传来的虎啸狼嗥,蜡黄的小脸刷白刷白的。

嗖!

黄娥抖手掣出腰悬的无情剑,缓缓退回密林,转身就跑,结果转来转去,都没能走出密林。

她迷路了!

暮色低垂,如同铅云一般压下来,密林之中益发昏暗,令她益发惊恐,汗流浃背的扶着一颗树喘气半天,想起野兽顺风十里都能嗅到人味的灵敏鼻子,更是一阵恶寒。

小命要紧!

她略略犹豫一下,将剑插在身侧,将背娄放下,取下包头的纱巾,迅速掏出几串鲜红的五味子,右手倒持小挖锄,弯下身子,左手兜住纱巾系口,迅速用锄杆砸出汁液,然后兜头浇下。

看着辛苦采摘的果实,迅速化为鲜红的液体,黄娥有些心痛,但身体的气味被五味子淡淡的药味掩映,心绪稍宁。

突然,灵鬃羊清亮的叫声响起,令她精神一振。

灵鬃羊虽然体形壮硕如同蛮牛,头上长有犄角,极其坚硬,轻易就能撞碎山石古木,但只要不主动发起攻击,这种食草动物还是非常温训的。

这种动物的出名,不是因为它的攻击力,而是因为它除了食青草和苔藓以外,最爱吃一种叫做“冬花”的食物。

这种食物,在混沌新时代,太有名了,号称龙虎猛药,绝对物超所值。

雄性的灵鬃羊在发禽期必然会找见这种希罕的食材,这是它的血脉传承,天生的神奇异能。

而且灵鬃羊还有一个神奇的异能,能够预测天象,比天气预报还准。

如果灵鬃羊晚上叫,则表明第二天肯定是一个睛天;早上叫,准雨!

灵鬃羊一旦找见冬花,极为狂野,哪怕狮虎和它抢夺,也敢与之搏斗;

进食之后,更加了不得,嗅着雌灵鬃羊的味道满山遍野的乱跑,犄角放光,电光缭绕,就连豺狼遇见了都会避其锋芒。

黄娥想到此,刷白的小脸就有些微红,但冬花确实是好东西,小镇上富人的灵田就有种植,普通农田根本不敢种这玩意儿,因为种这玩意儿地受不了,男人吃了女人受不了,女人吃了床受不了,产量极少,野菊花那么大的一朵,就价值千金。

而且,象那些得了肺痨之症的穷人,因为用不起好药,甚至靠吃伟哥之类的壮阳药舒筋活血,但如果胆敢冒险深入混沌莽荒,幸运的采到一朵的花,哪怕直接吞服,不但沉疴尽去,而且全身所有器官都会重新焕发出活力,哪怕长期痼疾带来的举而不坚之类,也能雄风重振,重温渔水之欢,不是神话!

这个不是吹,在“山林迹如埽,苦无大药资”的远古时代,《诗经》中就讲:“七月烹葵和菽”。

《本草纲目》甚至推崇葵为五莱之主。

葵就是冬花。

后来,冬花这种食物渐至绝迹,到了科技时代,又被一些资本炒作一通,贵得吓死人,就象炒大蒜**炒萝卜岛国炒香菜一样,其实就那么回事。

顺着灵鬃羊的清亮的叫声,黄娥再次走出密林,远远看见一头灵鬃羊站在悬崖边,两条前腿跪在崖畔,探出蛮牛一般的头,极力俯下崖壁,尾巴象旗杆一般拼命摇晃,竭力保持着平衡。

鉴于这个时候的灵鬃羊发起飙来,极其凶猛!

她握了握手中剑,避其锋芒,决定先探查虚实。

遂蹑手蹑脚的转过一个山凹,爬到崖壁前观看,见夜雾如涛,伴着对岸瀑布大水激起的水雾,在峡谷间飘荡,如同朵朵天上的幽云坠落凡间,晦明晦暗。

地气上蒸,暖气下沉,峡谷沟畔,正是冬花这种奇药的繁殖之所。

盖因冬花药性如龙虎,非天地钟灵之气汇聚之所,种子根本不可能破土发芽,而正是崖畔的瀑布大水,乱琼碎玉,带出深山的灵气,坠入下方碧波荡漾的深潭。

深潭水雾蒸腾,如同响水锅上笼屉缝里蹿出的蒸气一般,飘飘袅袅,瞬息万变,极为好看。

这说明深潭下面肯定是一座活火山,使得水雾终年如云彩般在峡谷翻腾,搅动周天元气,才可能为冬花这种神奇的植株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天地钟灵之气。

黄娥眼睛一亮,惊见崖下长着一簇鲜艳的冬花,有簸箕那么大,金黄金黄的,每一朵花瓣花蕊都如金币般肃然上指。

“发财了!”

对财富的渴求,令黄娥的心不由自主地跳,扑通扑通的,心中一片火热。

眼见灵鬃羊龇开厚唇,露出“淫”荡的白牙,伸出肥厚的长舌,却根本够不着崖下冬花的样子,小嘴一咧,发出了激动的欢笑。

咯咯咯!

黄娥一笑,灵鬃羊歪起虬龙般的脖子,眯起睫毛茂密的牛眼,瞪她一眼,瞬间暴动,四蹄刨地,猛然站起,将身一扭,顺着崖壁就发起了冲锋。

嗖!

一支粗长如矛的大箭,炸开藤缠葛绕的密林,噗的一声就洞穿了灵鬃羊皮燥肉厚的肚子,透体而过,露出穿透力极强的螺旋形箭头,保持飞箭稳定性和平衡性的箭羽,瞬间被鲜血浸透。

这一箭势大力沉,箭气破空,在空中划过一道气浪,气势磅礴,远超强弓硬弩的机括之力。

强劲的箭势蕴藏着沛然伟力,瞬间将灵鬃羊的尸体带起,跌落深深的沟谷。

黄娥耳听坠落的灵鬃羊发出两声“咩咩”的羊叫声,心脏噗通噗通的连跳十七下,才听见脚下的寒潭响起微不可闻的激水声,可见山谷之深。

如果每一次心跳都代表着一个亡魂坠落地狱般悬崖的幽深程度,那么只差一下心跳,这头惨遭射杀的可怜的灵鬃羊堪比坠落十八层地狱!

“我的!”

黄娥惊见密林中人影闪烁,势如破竹的破开从生的荆棘和层层叠叠的藤蔓,喧闹阵阵,急速掠来,知道有猎人小队寻着灵鬃羊的叫声追踪而来。

“这些人出手果断狠辣,生怕灵鬃羊糟蹋冬花这种奇药,远远的就暴起袭杀……”

按说,对于实力弱小的黄娥来说,最理智的做法,就是悄然离开,那怕离开时被高手灵敏的听觉感应到,但只要她没有采摘这种价值千金的奇药,这些人应该不会对她怎么样。

但渴望战胜了怯弱,黄蛾双眼一红,呢喃道:“拼了!”

……

蒋钦满脸横肉,脸上青筋暴露,形容丑恶。

这家伙是横村一霸,平时里流里流气,掘绝户坟撬寡妇门吃霸王餐的事没少干。

在整个横村,他只怕一人,那就是里正!

到不是老里正有在镇府军当官的子侄,也不是老里正有在六扇门的当捕快的儿子,天高皇帝远,那些人远在天边,蒋钦一点也不怕!

但县官不如现管的道理他还是懂的,如果老里正跟他拧眉,他游手好闲混吃混喝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清晨,他衣衫不整的从村中某寡妇的房中出来,耳听着屋内的寡妇牲口不断的恨骂声,在凛冽的晨风中,得意洋洋将衣衫系上,走在青石铺筑的小街上,琢磨着到那家小馆子混顿早餐。

女人是用来痛的,也是需要哄的!

看来,这家伙作风不正派,嘿嘿!

他东倒西歪地走过几家古色古香的小店,连连摇头:

“这家老子欠了一万多饭钱,老板见我就跑到厨房抢菜刀……算俅。”

“这家的小娘子,上次端菜上来,老子趁机摸了一下她的翘臀,他老公从柜台上提溜起酒瓶子,就要跟老子拼命,整整追出几条街……也算俅。”

“这一家也算俅,我就蹭了一次吃喝,还没走出店门,就被他们家楞小子掇起一条凳子,赶将上来,直接下狠手,一凳子砸在老子后脑勺上,至今,轻微脑震荡还没有痊愈!”

……

他一路摇头,连过几家小饭店,心情万分沮丧,不提防,头碰在坚硬的石头上,额头上瞬间冒起一个大包,正要开口喝骂。

抬目一瞅,硬生生将冲天怒气压下,不知不觉间已然走到老里正坦克也攻不破的豪宅,挥动的手掌轻轻落在门前的石狮子之上,重起轻落,暗骂一声晦气,摇摇摆摆的继续前行。

“蒋小娘!”

“谁,哪个喊老子,胆儿肥啊,大清早的捋虎须……”

刚刚走出没多远,蒋钦闻声,当即怒容满面,厉声喝斥!

他因为出生寒末,老子没什么文化,听说男孩取个娘炮的名字好养,而二百血币从老叫花手中买来的叫化小媳妇又比自己小上一大截,就顺口给他取了个“小娘”的小名。

他一直忌讳别人叫他这个小名,从小为此没少和小伙伴打恶架,几场恶架打下来,脸上的疤痕至今醒目的凸起在脸上,显得有些狰狞,慢慢的也就有了些名声,最终没有学好,好吃懒作,专一欺凌弱小。

“我说谁这么大胆,原来是小少爷!”

他扭头之间,见一个面若粉团胖乎乎的少年笑嘻嘻的走上前来,怒气不翼而飞,满脸堆笑,抬起手掌,扇了自己一耳光,道:“你看我这嘴损不损,大清早起来还犯迷糊,居然恶声恶气的冲撞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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