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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鲁翁谈笑却秦师

听说人在将死之时,生前种种会走马灯般映入眼中,尔朱荣果然想起了很多奇怪的事物。

他想起自己坐在四轮车中率众悄悄离开他的屯兵之所——晋阳的那个清晨,有个不识趣的小卒在向假尔朱荣问好后,盘查他的身份。

多年行军打仗并没有改变他深居简出的习惯,兵士只知大帐中有一神秘的军师,却从未见过军师长成什么样子。

晋阳是个极关键的要塞。

五十年后,高欢的孙子——“无愁天子”高纬被宇文泰的儿子宇文邕赐死,死前不久,高纬仍荒淫无度,怀抱着赤裸的冯小怜,供群臣乃至天下人欣赏。

冯小怜也是“古树”的成员之一。

“古树”的宗旨很简单,只要钱够,尽力满足许愿者的愿望。

宇文邕的愿望很简单:让高纬乐不思蜀,不理朝政。

冯小怜做到了,在高纬围猎结束时,飞马快报晋州平阳失守,冯小怜还是轻而易举地劝动高纬再猎一场。只要美人开心,高纬不惜任何代价。

代价便是亡国灭族。

许多年后,唐代的李商隐曾写诗借此例讥讽贪图享乐的朝廷:“小怜玉体横陈夜,已报周师入晋阳。”

晋州平阳被误记为“晋阳”,一则考虑了诗的平仄,二则实在是因为晋阳的地理位置太过重要。占领晋阳,北可退平城,南可进洛阳,东则扼邺城,西则入关中,尔朱荣的考虑就在于此。

他又想起那个雪夜,自己在被搭救时,浑身已不成人形,救他的牧民本欲将他遗弃,可占卜的萨满却断言:这个奄奄一息的人是真命天子。

他没有辜负萨满的预言,精于放牧和经营,他所在的部族很快成了草原上牛羊最多、人丁最兴旺的部族,他也迎娶了部族酋长的二女儿。一切似乎重回正轨,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青春的容颜已逝去,苍老的速度在加快,尤其偶尔发作的寒病和咳嗽,简直随时随地都会夺走他的性命。

直到那个流亡的少年出现。

尔朱荣在见到少年的那一刻,恍然如梦,手头装满羊奶的碗落到了地上。

少年的相貌和他年轻时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体型,少年很瘦,而尔朱荣年轻时则健壮如牛。

少年被尔朱荣收留了,尔朱荣虽行动不便,仍尽心竭力地教授着少年本领。少年天赋不高,学得很吃力,为人处事也比较木讷,碰见棘手的情况便容易慌张。

不过这些都不要紧,尔朱荣看重的只是少年的皮相而已,六镇起义时,尔朱荣变卖牛羊,招兵买马,顺带着让少年顶替自己的身份,成了世人眼中的尔朱荣。

姿容雄伟、不可一世的尔朱荣。

世人眼中的那个尔朱荣火速平叛,乘时奋发,势力逐渐壮大,迎娶了北魏景穆皇帝拓跋晃的孙女——美貌的北乡公主。

成婚那天,瘫痪在床的尔朱荣有些恍惚:究竟那名鲜花簇拥、美人在侧、青春健康的尔朱元帅是自己,还是苍老憔悴、咳嗽不止的这条可怜虫是自己?

为了确认自己的存在,他开始打骂假尔朱荣,时时刻刻提醒着假尔朱荣认清自己的身份。他一养足气力,就要叫来军妓供他享乐,把撕咬鞭打作为逗弄的方式,还喜欢让女人跪在自己面前,用嘴配合自己发泄。

折磨别人,是否能让自己好受?是否给别人带去伤痛屈辱就是一个人存在的证明?

他很快发现,他毁掉的不是别人,从来都只是自己。

三叔有力的右手离他的颈动脉不过几寸距离,他又一次尝到了失败的滋味,他想高喊着问那个占卜的萨满:真命天子身临险境时究竟该怎么做才能脱困?

他深邃的、如修罗夜叉般的眼睛中,终于闪过了一丝惶恐。

“你害怕了?”三叔没有放过尔朱荣的任何表情。

“是个人就会害怕,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尔朱荣无奈说道。

“能承认自己会害怕,已强过世上许多冠冕堂皇装模作样之辈。”

“是吗?”

“我是个商人,最清楚人在钱和权力面前是什么德性。”

无数贫贱君子,在招徕王侯权贵后就放下了圣贤书;数不清的贞女节妇,屈膝跪在金银珠宝跟前供人玩弄。

尔朱荣道:“所以你耍的阴招比旁人要多得多,因为你清楚名节在这个时代不如钱权来得有用。”

三叔点头回答:“吕布作为战神,尚且在白门楼前向曹操卑躬屈膝,发誓做牛做马,你瞧,无知的人们嘲笑吕布贪生怕死,我却认为他能伸能屈,视名节若无物。”

怕死非英雄,那只是文人墨客的把戏,凡夫俗子的偏见,人若死了,还要名节作甚。真正的英雄,从来懂得忍辱负重,频繁扣头求饶的吕温侯,卧薪尝胆的越王句践,钻胯下的韩信,他们都知道,活着才能完成更大的事业。

“我本想向你求饶,可你既然懂这道理,自然不会让我活着。”尔朱荣盯着三叔的眼睛,坦白道。

“的确。”三叔也毫不客套。

“如此说来,我所有的谋算都被你识破了。”

“我只算到这里,若是你再有后招,我恐怕也无能为力了。”

三叔身后是通明的火光,齐整的勇士,而尔朱荣背后则只有残破的黑暗,寥寥数人。这些人中还包括不归自己号令的初新、秦五和小黑。

尔朱荣真身也在三叔掌握之中。明眼人都能看出此战胜利的归属。

可尔朱荣没有认输的意思。

一声响指,黑袍刀客将刀架在了假尔朱荣的脖子上,假尔朱荣瞪大眼睛缩起颈项,双手支在地上,浑身颤抖,显然料想不到黑袍刀客会对自己下手。尔朱荣的最后一招,正是鱼死网破。

所有人都惊讶地注视着这一变化,三叔愣住,掐着尔朱荣肩膀的手也松开了。

“既然你要我输,我也不会让你赢。”

三叔略带尴尬地说道:“输赢,何必如此执着呢?”

“若不执着,我连性命都丢了。”尔朱荣看到这条老狐狸窘迫的样子,暗暗发笑。

“不如我们重新谈一谈买卖?”

“好啊,怎么谈?”

“当然是找个亮堂点儿的地方,温一壶酒,边喝边谈。”

尔朱荣心想,若是换了地方,高欢和宇文泰一旦回转,未必能找到自己,于是打哈哈道:“大可不必,我们就在这地下室中席地而坐,效法两晋名士,谢安王导等人谈的是玄,我们谈的是买卖,不也别有一番风味嘛?”

“谈玄可以随地坐,谈买卖却必须选个好地方。”

“为什么?”

“因为谈玄本就是高雅的事情,不需要选地方除俗气,谈买卖却过于市侩,为雅士所不齿,谈买卖的地方嘛,自然要文雅点。”

“三叔这么说,倒也有几分道理。”

彼时争生死的两人,此刻却旁若无人地聊起了天。

世上本就有很多奇怪的事情。

一只扇动翅膀的蝴蝶能引发一场风暴,并不是什么无稽之谈,只因错综复杂的因素作用,一个小小的举动,有时能成为改变历史的雪球。

谁都不能未卜先知,谁都不能确切地测算将会发生的事件,就算是白马寺中号称能知过去未来五百年的宝公大师,也只是在现实基础上作了合理的推断而已。

高欢,字贺六诨,出生于怀朔镇,汉人,却自幼沾染了鲜卑文化。

高欢如果知道宇文泰日后会和他争北方天下,还在五次交手中击败自己三次,他或许就会将匕首扎进宇文泰的脊柱。就算不能杀死宇文泰,也可以令其变成一个废人。

就废得如同蚕一般在地上挣扎蠕动的赵耳那样。

可他无法预料以后会发生什么,他只明白宇文泰身手不凡,有利用的价值。

顶在皮肉处的短刀回鞘。

他们二人合骑一匹马,向庄园奔去,无人注意到赵耳手上缠着的金蚕丝。

赵耳嘲讽二人不识货,金蚕丝可是无价之宝,可他却怎么也合不拢嘴,说不出话,笑不出声。

三叔竟真的坐在了地上,虽然初新还是察觉到,三叔的眼睛有意无意在向假尔朱荣瞟。他瞧见了贴在另一面墙上的秦五,秦五双目失神,完全没有了那副要取自己性命的架势。不经意间,初新又迎上了小黑的目光,不觉一颤,仿佛能从小黑那双生长着泪痣的眼中读到复杂的情感。

“我不认识你。你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初新想问这个躺着的人,自己有什么值得看的地方。

他没有问出口。他隐约觉得,气氛诡异的地下室内似乎又将掀起波澜。

晴正被一队人挟持,缓缓走入石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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