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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离开百鸟谷

要知道,作为巨鹰堡领地辖区里的山谷少年,于洋经常因为自己的做官梦被周围同龄人嘲笑,很多人都认为于洋是想麻雀变凤凰,做白日梦。

所以当遇到一心想着嫁给有钱人的丑女王凤苗的时候,于洋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嘲笑她,他觉得王凤苗和他一样,是胸怀大志的人,尽管他们的梦想在周围人的眼里是不切实际的。

于洋和王凤苗越聊越投机,他们都把对方看做是对方的知己。于洋说道:“你是铁骑城王府的丫鬟,你可以经常遇到铁骑城王爷,我一直想成为像铁骑城王爷那样的人,现在我认识了高阳锦和苏惜月,只要有了他们的引荐,我到了君王城,一定可以找到机会,步入官场,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王凤苗说道:“我看你英俊秀气,不知道是否有心上人了?”

于洋昂然说道:“大丈夫功名未了,谈什么男欢女爱?我只要还没有实现我的个人理想,是不会去考虑婚姻的事情的。”

王凤苗语重心长的说道:“建立功名,成就事业固然重要,但是,男子汉大丈夫,成家立业,传宗接代,开枝散叶也很重要啊!所以我劝你,还是早一点找一个漂亮的姑娘,好做未来你的贤妻良母。”

于洋笑了笑,说道:“即使我想找对象,也未必会找一个漂亮的,漂亮的皮囊未必有用,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可以相守一生。类似于王凤苗,就是值得考虑的理想对象。”

王凤苗知道于洋是在和她开玩笑,可是她还是羞红了脸,说道:“你又开始胡说八道了,我长得这么丑,你怎么会看上我?”

于洋坏笑道:“我看你是看不上我,你一心想嫁给有钱人,而我现在还是一个穷小子,所以你就嫌弃我,对不对?王凤苗,你说,假如未来的有一天,我真的飞黄腾达,在官场上平步青云,那么我自然而然也就有钱了,到时候我成了有钱人,也就符合你的择偶标准了。到那个时候,你是不是也考虑一下,我们凑合一对?”

作为一个丑女,王凤苗平时总是被人各种嫌弃,同龄的男子,一看到她都会躲得远远的,连说句话都不愿意搭理她。如今,于洋居然跟她开玩笑说起他们两个凑合在一起的事情,即使是开玩笑,王凤苗也从来没有遭遇过这样的事情。此时此刻,王凤苗的心里好似揣了一只小兔子,怦怦乱跳,脸也更加红了。

王凤苗极力掩饰着自己的尴尬,她说道:“谁愿意跟你凑合一对儿啊!无聊至极!我要嫁的如意郎君,除了有钱,还必须真心对我好才行,你一看就不是什么靠谱的人,我才懒得搭理你。”

说罢直接扭头离开了,把于洋一个人撇在了院子里的石凳上。

于洋望着王凤苗的背影,大笑道:“你别走啊!你不要忘了,我的脚踝还受伤了,你如果走了,我可怎么办?这天气这么热,太阳暴晒,你想晒死我吗?”

王凤苗头也不回,她越想越好笑,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却装出一副十分生气的样子,恶狠狠的说道:“晒死你小子才好。”

茅屋里,鸵鸟老人望着院子里的于洋,一个劲长吁短叹,甘雨彤看了十分不解,她走了过来,说道:“老人家,你为什么看上去心事重重的样子?”

鸵鸟老人说道:“还不是因为我那孙儿于洋,你们也看到了,这小子一心想着百鸟谷外的花花世界,一心想着升官发财,他从小就没读过什么书,文不成武不就的,去官府里混口饭又能做什么呢?到时候好高骛远,眼高手低,我估摸着一定是要吃大亏的。”

甘雨彤说道:“老人家,你也不要过于悲观,高阳锦已经答应了,替于洋写一封信,推荐他到君王城的宰相府效力。如今的当朝宰相苏延庆,是高阳锦的舅舅,更是苏惜月的父亲。你和于洋是我们的救命恩人,要是没有你们昨天出手相助,我们这些人早就已经被巨鹰杀死了,我想苏大人看在你们救了他的女儿和外甥,外甥女的面子上,一定会在宰相府,为于洋安排一个好差事的。”

鸵鸟老人无奈的说道:“就算宰相肯帮忙,于洋这小子也根本就不是当官的料,到时候恐怕还是会惹出祸端的。甘雨彤姑娘,我看那高阳锦公子似乎和你的关系特别好,他肯听你的话,你就告诉他,不要给于洋写推荐信。”

甘雨彤听了十分不解,说道:“为什么?我们受了你们的救命之恩,本来就应该报答的,于洋既然提出来想去君王城宰相府效力,推荐他去宰相府,对于高阳锦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我们怎么好意思推辞?”

鸵鸟老人说道:“于洋从小在百鸟谷长大,去过最大的城市,也不过是几十里外的巨鹰堡,现在他一心想要去君王城,君王城是什么地方?龙运王朝的中心,到处都是达官显贵,王公贵族,他要去君王城,就算是有你们的推荐,我也实在是不放心啊!”

这时候,在一旁听了许久的夏冬梅,凑了过来,说道:“鸵鸟老人,你是不是觉得你的乖孙儿走了,你就孤苦无依一个人在家了?我也不知道这于洋是怎么想的,家里有老人,腿脚又不方便,还非要出去求官,看来也不是什么孝顺人。”

夏冬梅一向心直口快,言语刻薄,她看不惯于洋撇下爷爷不管,一心想着当官,就说了出来,甘雨彤,苏惜月等人听了,倒也在理。

听夏冬梅这么说,鸵鸟老人微微一笑,说道:“老夫虽然手脚筋脉都已经断了,但是我有鸵鸟白鹅,鹦鹉八哥为伴,待在这百鸟谷之中,生活得倒也愉快安逸,我不需要任何人伺候,所以自然也不需要于洋留在我身边。我之所以希望他留在百鸟谷,是因为我觉得他的性格不适合官场,不想他去闯荡官场。”

甘雨彤想了想,说道:“老人家,你们这家里为何只有祖孙二人?于洋的父母去了哪里?”

来到鸵鸟老人的家里后,甘雨彤,苏惜月等人发现,茅屋里除了鸟类,就只有鸵鸟老人和他的孙儿于洋了。他们十分好奇,鸵鸟老人的子女都去了哪里。

鸵鸟老人说道:“你们有所不知,我和于洋并没有血缘关系,他是我收养的。老夫原本无儿无女,孑然一身,在这百鸟谷独自居住,十八年前,一群鱼鹰钓来一个篮子,放在我家门口的池塘边,我看到篮子里睡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于是就抱养了这孩子。这婴儿自然就是于洋了。”

甘雨彤,苏惜月等人听了震惊不已,苏惜月说道:“原来是这样,于洋知道他是收养的吗?”

鸵鸟老人说道:“他当然知道了,老夫从来没有向他隐晦过什么,从他一记事起,就已经告诉了他,他是被鱼鹰叼来的,与我没有血缘关系,等他长大了,可以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这小子今年已经年满十八岁,按照常理,理应去寻找亲生父母才对,可是他一心只想做官,早把找父母的事情忘记得一干二净。”

甘雨彤说道:“人各有志,于洋也长大了,他的事情,不是你能做主的,不妨让他自己去闯荡罢了。”

在甘雨彤的劝说下,鸵鸟老人勉强同意了。当天,高阳锦给他的舅舅,当朝宰相苏延庆写了一封介绍信,推荐于洋去宰相府当差。

书信里详细说明了于洋是高阳锦,苏惜月等人的救命恩人。

于洋拿到了书信,欢欣鼓舞,笑逐颜开,他拿着书信说道:“这封信将会为我打开通往官场的大门,我要飞黄腾达了!”

当晚,于洋就快马加鞭,去了君王城。

在那里,他将会迎来一段特殊的旅程。

两天后,休养完毕的众人,在小镇买了马儿,辞别了鸵鸟老人,离开了百鸟谷。

他们走了六十多里,甘雨彤和苏惜月,高阳锦等人,抵达了巨鹰堡。

巨鹰堡是巨鹰堡王爷吴鹏飞镇守的城市,这里的城墙通体雪白,约莫有十多丈高,非常雄伟壮观。城墙上面,镌刻着形形色色巨鹰的图案。城墙上箭塔如林,炮楼一个接一个。

一般认为,龙运王朝最精锐的空军就是巨鹰堡和狮鹫领,所以巨鹰堡的空军力量当然是非常强大的,据说巨鹰堡王爷拥有数十万左右的巨鹰。

这么多的巨鹰,吃饭就成为了巨大的问题,巨鹰堡不比别的地方诸侯养马,战马吃粮草就可以了,可是巨鹰是食肉动物。巨鹰堡每年光是喂食巨鹰的牛羊,都得上万吨的供应。

这当然会是一笔巨大的开销,成为了龙运王朝巨大的负担,最可气的是,由于巨鹰堡的领地没有挨着长城,与荒原部落不接壤,基本上没有正面死磕荒原蛮族的机会。

也就意味着朝廷不断给巨鹰堡发饷银,

供养的却是一支不打仗的军队,一支预备队。

也正因为如此,索恩城王爷,铁骑城王爷等不断向朝廷抗议,要求削减巨鹰堡饷银,甚至可以考虑解散巨鹰堡的大军,毕竟巨鹰堡除了偶尔陪皇上打猎之外,多年来根本没有实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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