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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刺字为奴

次日。

季云舟揉揉酸痛的后颈,睁开睡眼有些恍惚地从条案旁站起来。怔了片刻才想起,自己是在梦川的地牢。哎?自己昨晚审完刺客竟然就这么趴在案上睡着了!说好的疲劳审讯呢?她先疲劳了……

抬眸见前方绑在刑架上的刺客青阳,眼睛通红地盯着她。哎呦,他不会一直这么盯着我吧?季云舟眨眨眼,心道:这么好看的眼睛就一点也不知爱惜啊。

摇摇头,想起昨晚,自己这么婉转的审问方法,居然还是那两条信息。他说他叫青阳,他说他没有同伙。除了这两条别的就再什么也不说了。还真是软硬不吃啊……

地牢光线暗淡也不知什么时辰了,季云舟步出审讯室,见十三立在门口,打着哈欠随口问道:“什么时辰了?”

“辰时了。”十三平静地望着她。

“啊?那昨晚——”

“一夜安稳,并没有任何人来劫狱。”十三打断她的话,继续道:“公子,他可能真的没有同伙,还是早日处决吧。”

“不会,他肯定有同伙,那可能是……他们要做好周密计划才会来。嗯,要不这样吧,先把他充为奴隶,发到城西石场,看看情况再决定。”

十三见她坚持,也不再言语。

命令下达后,狱卒拿了烙铁过来,按规矩要给他脸上刺字。

“哎,等等,”季云舟制止了狱卒,缓缓上前抬手握住他的下巴。拨开黏在脸上的墨发,细细端详着他精致的眉眼薄唇,她嘴角一弯道:“这么好看的一张脸,毁掉也太可惜了,还是换个地方,嗯不如就,”她的手缓缓下移,从他的颈上滑过,最后在他胸膛处停下,感受着手心里传来的有力跳动,她轻笑,“就这里吧,这可是个好位置。印在心口,刚好也给他长长记性。让他知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

纤细微凉的手滑过肌肤按在胸口,俞青阳的身体一僵,他侧头不去看近在眼前的红唇,声音暗哑道:“放开你的手,季云舟,你知道我是谁吗?”

季云舟撇了撇嘴,放开按着他胸口的手。接过身后十三递上的帕子,擦过后随手丢在地上。摇摇头笑道:“行了,管你什么身份,本公子现在没心情听了。可别说我心狠啊,你可是要杀我的刺客。况且昨晚已给过你机会了,你自己不要的。既如此,你以前是谁,我确实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了。不过以后嘛,你就打上了我季家的云纹图记,成为我们梦川城,人人都可以踩上一脚的奴隶了。怎么样,给你个体验不同人生的机会,哎,这种机会可不是随便谁都能有的,你不用太感谢我啦。”

“你敢?”沙哑的嗓音中压不住的怒气,青阳双目通红,看起来真是恨不得扑上来咬她一口了。

“呵,我有什么不敢的,你还能咬我啊。”

竹青色的身影转身翩翩离去。她当然不想留下观看那种烤肉级的画面。

一旁的狱卒上前,拿着烧红的烙铁,一朵火红的云,狠狠印上了青阳的胸口,打上了永远无法磨灭的印记。

青阳咬牙死死盯着地上,那一方被主人毫不在意丢弃的白帕,额上青筋暴起。

“季云舟,我一定会,让你后悔今日所为。”

——

出了地牢,正是暖阳融融,清风徐徐。

季云舟伸了个懒腰正欲离去,又想起什么,招来一个狱卒道:“告诉吴盖,让他把人送到石场的时候交代一下,这是我的人,叫他们温柔点儿。”

狱卒唯唯诺诺地跑进去,不一会儿又跑出来:“公子,狱长他出去了,说是到县令大人那里去押一个犯人。”

“是吗,这种小事还用他亲自去?狱长还真是……尽职尽责啊……那行吧,他回来你记得告诉他一声。”小狱卒赶紧应是退下。她又环视了一圈问道:“蓝松呢?”

默立一旁的十三闻言递上一个纸袋,“他回去了。”

“回去了?”季云舟取出袋子中的桂花糖含了一颗,“这小子倒机灵,公子我睡的冷板凳,他可倒好……”

话还未说完,一辆马车缓缓驶近,驾车的正是梦川郡守府驾马车的秦叔。

马车还未停稳,车帘晃动,一个灰色的身影跳了下来。正是一脸笑嘻嘻的蓝松。

“公子,我特意一早赶来接您的,贴心吧。”

“贴你个头啊,还一早,这都几时了,你倒是睡舒服了啊。本公子懒,你比本公子还懒。你可真是我的亲随从。”

“公子,那我不得回去给您叫车吗。”蓝松一张笑脸垮了下来,委屈地看着她。

“行了行了,我都懒得说你。哎,对了,叫你买的瓜子呢?怎么只有桂花糖?”

“昨儿去时太晚,都已卖完了。公子现在要吗?我现在去买。”

“算了,先上车吧。还没用早餐,你家公子我都快要横着回去了。”

回到郡守府,下人送了早饭上来。季云舟匆匆吃了,吩咐了不许打扰,便回房睡了。

醒来时,已到了掌灯时分。蓝松拿了帖子来,说是傅公子送来的。季云舟打开看了,原来是约她十日后到云中山狩猎。

“公子要去吗?”

“嗯,再说吧。爹现在不在,我可是日理万机啊,谁知十日后又是个什么情况了。”季云舟以手掩口,打着呵欠,没什么精神的样子。

听到她说日理万机时,蓝松翻了白眼。“公子,那傅公子说今晚还约您去凝香阁,估计您也没空了。”

“嗯?”季云舟一下子精神起来,“凝香阁?那得去啊,再忙也不能忽略精神需要啊,放松之后才能更好地去做事啊。你赶紧去吩咐厨房……算了不用了,直接到凝香阁吃吧。”

换了衣服,带上银两带上十三,季云舟悠悠哉哉朝凝香阁行去。

十三只比季云舟小两岁,是她十岁那年一个大雪天在街市上买来的。至于场景,自是老套的卖身葬父了。当时寒冬腊月街市人也不多,见那小孩浑身单薄冻得瑟瑟发抖,怕是没把爹葬了先把自己给葬了。于是乎就把身上一摸,全部家当十三两银子,便一股脑都给了他。后来跟着季云舟一起读书练武,这小子倒是个练武的苗子,她便专门培养了一番。

次年呢,她又如法炮制买了蓝松。不过这小子跟十三可差忒远,不但价钱更贵花了十四两,人家还不喜欢她赐的名字,嫌十四太随便了,拜托他本来的名字五三就不随便了吗?于是害她苦思了一番,最后想起现代时的多肉植物蓝松,倒是与他气质颇像,都是圆圆的脑袋肉肉的脸,于是得名蓝松。哎,这个家伙可算是操碎了她的心。各种不学无术,好吃懒做,不要太像她学习好吗,俨然是要当她的亲随从啊。

后来她得出结论,出门可以不带蓝松,但一定要带上十三。因为蓝松会吃你的喝你的,但万一遇到什么事,他跑的比你还快。但十三就不同了,他可以给你力量,实质性的。

虽然,在这梦川城,倒也没人敢给季小公子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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