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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人与尸的背对背

吃饱喝足,该上路了。

金锋铭站在别墅门口,望着眼前破败不堪的景象,“前面的路,是生路,还是死路?”这样想着,同时紧了紧手中的“鲨鱼”。

此时的他,一身迷彩服,黑色护目镜,黑皮手套,漆黑军靴,背部背着半人高红黑相间旅行背包,复古的合金弓挂在肩头,十支箭绑在背包上。这种打扮,乍一看像是一个人民战士,可细细一看,确实非常的别扭,甚至不伦不类。而金锋铭脸上未脱的稚气,则使他这一身打扮有点像是cosplay。

要放以前,估计会招来不少人的注目甚至讥诮。或许还会有一个无聊的人来,拍着他的肩膀说“嘿,哥们儿,你也看过《我是特种兵》?这行头,有门儿。”

“虽然难看,但起码能让我活的更久!”金锋铭如此安慰自己。

看来一下时间,此时正好是中午十二点。

金锋铭背包里拿出笔记本,在上面写道:“1月3日,本人,金锋铭开始了末日的旅途。”

然后合上笔记本,拍了拍真皮的笔记本封面,叹道:“写下自己旅途的随笔,说不定在我遇难后,给予后来人一些帮助。哈哈,我真是太伟大了。”

将笔记本放回背包,大踏步向前走去。

走到别墅区的大门出,钢铁大门之外,是一条方便业主出行而专门修筑的柏油马路,全长千米有余,连接着别墅区和城区。这条马路原本空旷的很,可现在却十分的拥挤。马路上,同样挤满了姿态各异的车辆,以及为数不少茫然游走的丧尸。几乎在金锋铭走出大门的一刻,五百米范围内的丧尸都注意到了他这鲜美的人肉大餐。

如此,不得不说说别墅区所在的位置了,如果放末日以前,这里绝对是一块宝地。依靠着九河市的风景名胜九河山的山谷而建,冬天向阳背风不冷,夏天迎风不热,还山水围绕,风景宜人。可是放到末日,却完完全全是一处死地。因为背靠山谷,三面环山,只有一面出口,而且还有一条宽达五十米的河流,横亘在别墅区和城区之间。只要被丧尸堵住大门,大桥坍塌,里面的幸存者只有等死的份。

想想外面长达千米的大道,到处是游走的丧尸,偏偏丧尸虽然视觉退化,但听觉却异常灵敏,稍有不慎就会引来丧尸大部队,这样的话,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淹没在尸海里,纵然侥幸活了下来,退回别墅区,等备用的食物和水消耗完了,静静的等待死亡。

这还不包括某些变异了,变得十分厉害的丧尸,就算是别墅的大门也无法阻挡他们。想想看电影《生化危机4来生》里的巨斧刽子手,连巨大的监狱铁门都被它几下搞定,这别墅区的大门,简直就是柔弱的小萝莉。

往山里钻?搞笑,看过生化危机以及类似题材的小说的人哪个不知道,相比于行动缓慢,没有智慧的呆头丧尸,变异的动物才是最可怕的,想想它们迅猛的速度,狡猾的头脑,还有记仇,往山里跑绝对是鬼门关前遛鸟,活腻味了。

话归正题,且说马路上的丧尸就好像打了鸡血一样,鸡动的无以复加,哀嚎着往金锋铭这边移动,虽然速度不快,但是却死命死命的扑来。还有就是

它们的密度,不过几秒,就汇集成了丧尸洪流,猛兽般的向金锋铭扑来。

马路两边是密集的树林,地势起伏,想来是避敌锋芒的绝佳之地,可是偏偏里面也有不少丧尸,路过往树林里钻,绝对被围堵在里面。而且树林里也有一些躲藏起来的变异鸟类,伺机而动。

金锋铭皱了皱眉头,望着眼前饥狼饿虎一样的丧尸大潮,心中计较着,猛的回头就跑。不过他没有大吼一句,因为那样会把树林的丧尸鸟给引过来,到时就有的乐子了。

呆头呆脑的丧尸们,自然乖乖的跟上去了。后面的丧尸自然的跟着前面的丧尸,很快的,马路上,树林里绝大多数的丧尸都被吸引过去。一时间,原本马路上密集的丧尸就减少许多,至少,在金锋铭回头时,觉得残阳的丧尸自己能够对付的了。

没错,金锋铭的方法就是“打草惊蛇”,顺便把“蛇”给引走。对于别墅区里的地形,以及别墅的分布,金锋铭是很熟悉的。其中,为了方便业主出行,别墅区里的街道总体是成马蹄形的。所以,金锋铭就是要利用自己的增幅许多的体力,将丧尸们引诱到别墅区里,而自己则从另外一边回到大门口。

所以金锋铭一直保持着不快也不慢的速度,时不时挑逗背后紧追不舍的丧尸。追赶的丧尸虽然没有智力,不懂得什么是挑衅,但是,鲜美人肉显然比任何的挑衅方式都更具诱惑,所以它们纷纷往前冲。有些丧尸跑不快,便被后面的丧尸推倒,瞬间淹没在尸流中,被无情的踩踏。踩踏事件果然是群体活动的一大害啊。

这时,金锋铭眼前一亮,因为他看到前方不远处的花圃边靠着一辆粗狂豪放的山地车。这东西,在金锋铭眼里,可比汽车摩托车使多了。灵活自然不用说,还环保,无噪声,额外还可以健身。绝对是末日逃亡的重要装备。

二话不说,金锋铭就冲了过去,扶起山地车,刚要骑车远遁,突然背脊一寒,耳边传来一声嘶吼,一阵风吹过耳根。

金锋铭登时吓了一身冷汗,扔了山地车就往前窜。

噗通!

后面传来一具身体摔地的声音,回头一看,果然是一个丧尸,还是一个运动型的丧尸,带着头盔,护肘,护膝,手套,看样子尸变前是骑着山地车去越野,没料到莫名其妙就变成了丧尸,倒在花圃里。

金锋铭暗道侥幸,“刚才实在是太大意了。差一点人生就挂科了。还不带补考的。得吸取教训。千万得吸取教训。”

回头一看,尸流已经推进了一大节,金锋铭拔出“鲨鱼”,迎面就是一劈,“咔嚓”一声,就把那个运动形丧尸给超度了,然后扶起山地车,丢下一句“江湖救急,有怪莫怪”,一阵风似地溜了,不久就消失在拐角处。

追的起劲的尸流们哪里能够容忍到最的食物逃跑,纷纷吼叫着,奋勇向前!

只不过十分钟左右,金锋铭有回到了别墅区的大门处,此时往外一看,果然宽敞多了,剩下的丧尸数量也构不成威胁,便脚上一用力,往外驶去,同时不忘注意两边树林里的丧尸鸟的动向,刚才的惊险一幕可是让他吃了不小的教训。

看到有活人,不用二话,剩

下的丧尸便冲了过来。

不过个体实力它们不占优势,数量也不多,顶多一百来个,相比于刚才的数百近千的丧尸,实在是不够看。于是金锋铭用力一蹬,山地车速度瞬间加快,而金锋铭也一手掌控方向,一手持刀,上身前倾,目光注视着前方,一呼一吸间使自己的状态得到最佳调整,同时分出一部分精神,时刻注意树林里丧尸鸟的动向。

“唰——唰——”

前进的速度给予的势能,加上金锋铭的力气也不小,两刀下去,一颗人头抛飞,还有一丧尸,直接从头到左胸,被斜切两半,良久才倒地。

那清晰的切割肉体,砍断骨头的感觉,透过刀身,悉数传给了金锋铭。而金锋铭,则不知不觉进入一种亢奋的状态,一路疾驰,残肢断臂,铺了一地,一百多的丧尸,不费吹灰之力就悉数解决,这使得金锋铭非常的不满,觉得杀的不痛快,甚至有些后悔,刚才时不时应该直接冲杀,根本不用把丧尸应该来。

在潜移默化中,金锋铭愈加的喜欢手握长刀,纵横杀场的畅快淋漓之感。这些,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只是觉得,那些不过是没有人性的丧尸,已经不是人类了,杀了就杀了,杀了它们还是为人类除害!

回头一看,只见空旷的别墅区大门口走出一个孤零零的丧尸,遥遥的望向金锋铭的方向,龇牙裂嘴,眼里,居然有些闪烁!看起打扮的样子,似乎是一个女性丧尸,而且在变成丧尸以前,或许是一名美女,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脸部轮廓依稀可见,身材似乎也蛮好的。只可惜,现在却成了这么一具没有思想,残忍的丧尸。或许是因为上帝后悔了,觉得她应该只属于天国,便把她的美貌给收回去了,只留下了一副令人恶心的丑陋皮囊。

金锋铭眉头一皱,他分明记得,这个丧尸是刚才尸流中追的最欢,也是跑的最快的一个,基本上只比普通人奔跑的速度差了一线。不过,金锋铭记忆力过人,明明记得刚才这个丧尸的眼睛灰蒙蒙的一片,此时却发现,它的眼里,居然有血色的瞳子!而且,自己的身影,似乎映在了那血色的瞳子里。

“这……”

此时它的表现,更是让人不解,只是站在那里,遥望着金锋铭,龇磨着牙齿,似乎没有追击意思。

“难道……”

金锋铭惊讶不已,可是形势不容他多想,因为森林里的丧尸鸟此刻已经开始行动,扑扇着翅膀乱飞,不过金锋铭知道,它们的目标一定是自己。相比于丧尸身上腐烂的肉,自己身上的鲜美的肉绝对更有诱惑力。

于是,便不管那奇怪的红瞳丧尸,只是朝它竖起一根地球人都明白的中指,便撒丫子蹬着山地车,往市里行驶而去。速度瞬间飙升!

而金锋铭没有发现的是,背后那个红瞳丧尸居然咧咧嘴,朝金锋铭吼叫一声,然后,转身,一步一步,不紧不慢,或者说闲庭漫步的向一栋别墅走去。而那栋别墅,就在金锋铭别墅的对面。

一人一尸,便在此刻背对着背。或许有一天,他和它会面对着面,也不一定。世间万物,自由其运行的规律,或者无序,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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