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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探索新世界

这种饿了就出去偷蛋、吃饱就回屋躺着的日子过了一个礼拜,季坤伦逐渐适应了这个世界的大气环境,醉氧症已经完全好了,不过他也终于躺不住了。

一来天天吃烤恐龙蛋,季坤伦已经彻底吃腻了。虽然恐龙蛋很容易捡到,也不用冒什么风险,但是不管多大尺寸、什么种类的恐龙蛋,烤过之后吃起来口感和味道都是一样的。

二来是这种生活实在太无聊,除了填饱肚子,他没有任何目标,也就没有任何事可做。这些天来仅有的乐趣就是白天看食肉恐龙捕食,晚上仰望一个星座都认不出的星空。

于是季坤伦决定终止这种无聊的生活,出趟远门,在白垩纪四处转转。

做出这个决定并不是季坤伦脑子一热的结果,他是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的,是有目的的——他要给自己划定一个活动区域。

季坤伦很坚定的认为,如果同伴们要打开异点救他回去的话,那么异点肯定会出现在他来时的那个异点的位置上。为了外出时不错过异点,季坤伦必须保证出现异点的这个山坡永远在视力范围之内。

众所周知,人能看到三十多万公里外的月球,但是却看不到三十公里之外的一栋房子,这其中的原因并不是月球比房子大,而是因为地球是圆的,人们看地面上的东西,最远也只能看到地平线。

神枢号刚造好的时候,季坤伦曾经很好奇神枢号能看多远。对数学比较在行的莉娅就这个问题给他做过详细的讲解:假设地球是一个完美的球体,那么在不考虑可见度和光线折射的情况下,人能看到的最远的距离,就是从人眼到视线与地表的相切的点之间的距离。

根据几何学知识我们可以知道,人眼、相切点与地心三者正好可以构成一个直角三角形,人眼与相切点的连线、地心与相切点的连线就是这个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而三角形的那条斜边则是人眼与地心的连线——也就是地心与相切点的长度加上人眼的高度。

地球的平均半径是六千三百七十一公里,假设一个人的眼睛距离地面一点六米,根据勾股定理就可以计算出,这个人能看的最远的距离大约是四点五公里。

参考莉娅的这套计算方法,季坤伦经过计算发现,视线高度约七十米的神枢号想看到海拔高度约四百米的半山腰,那么距离就不能超过七十八公里。

但是这个数值只不过是一个参考值,实际上季坤伦可以离开营地多远,还受限于具体的地形地势、神枢号视觉系统的变焦能力等因素。所以他这次出远门,为的就是要实测一下自己可以活动的安全范围到底有多大。

打定主意说走就走,反正季坤伦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不锁门不怕跑了小板凳,他连行李都用不着收拾,带上小翼龙便出发了。

走了没多远,季坤伦想了想又觉得不妥,于是便回身从山脚下拔了两棵大树,他把削掉树冠的两根树干用藤蔓绑成了个十字架,又把这十字架插在了半山腰,于是便有了一个从远处易于寻找的标志物。

忙活完之后,季坤伦这才心满意足的踏上了探索之路。

季坤伦的计划是先往东走,一直走到将要看不见营地的时候再转向南,兜个圈子从南面的森林里绕回营地。

他预计到达东面的极限差不多要走半个小时,可实际上一路走走停停,又是观看景致,又是逗逗各种恐龙,季坤伦一直走了一个小时才停下脚步。

此时回首观看远方的营地,早已超出肉眼的视力范围,能看到的不过是天空下一道黑色的山脊轮廓而已。季坤伦把神枢号的视觉系统焦距调到最大,也才勉强能看到自己先前插在半山腰的十字架。

季坤伦算了一下,这个距离与他计算的理论值相去甚远。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竞赛,距离远近并没有关系,重要的是能让自己知道最远可以到哪儿。

在地上用树干做的十字架做好标记之后,季坤伦继续上路。他以营地为圆心,沿着顺时针方向开始向西南行进。

南方的林地中树木比较茂密,季坤伦一边走一边踩倒一些大树,算是在地上画了条界线。

走到平原上和山峦的交汇处时,季坤伦没有翻过山继续往西走,而是沿着山麓一路往北返回了营地。

到达营地的时候已经时至晡时,季坤伦稍事休息便开始准备晚饭。今天终于要换换口味了,他打算捕猎一头恐龙尝尝鲜。

季坤伦觉得那些体长二三十米的大型恐龙看起来臃肿不堪,想必它们的肉也必定不会可口。而且以人类的食量来说,捕杀这种大家伙浪费的肉得按吨算,有点暴殄天物。于是他便把目光投向了那些体型较小的,看起来十分精壮的小型恐龙。

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话一点没错。神枢号这个身高七十多米的巨无霸对付起同等体量的外星怪兽来可谓得心应手,但是想要捕捉那些两三米长的小型恐龙可就不太容易了。

季坤伦看中了一群长得像鸵鸟的恐龙,它们体长不过一两米,估计体重也就三五十斤而已,这种大小烤来吃最合适不过了。

但没想到的是,季坤伦忙了个满头大汗也没能逮住一只。这些小型的恐龙实在太灵活了,神枢号跟它们比起来简直可以说笨拙无比。它们绕着神枢号前逃后窜、左冲右闪,任季坤伦怎么围追堵截,却也始终奈何它们不得。

而且季坤伦的动作还得特别的小心翼翼,因为一旦动作过大,就算费尽千辛万苦追上了一只,也会一不留神就将它踩成肉泥。

被这些小恐龙戏弄的团团乱转了半天,季坤伦气得火冒三丈,盛怒之下他伸手拔起身边一棵大树,抡起树干恶狠狠的朝猎物拍了下去。

没想到这一招竟然有奇效,季坤伦移开树冠一看,只见两只鸵鸟样的恐龙像是被拖鞋拍中的蟑螂,直挺挺的躺在地上一命呜呼了。

把打来的猎物架在火上烤熟之后,天色已经擦黑了。吃着这来之不易的恐龙肉,季坤伦觉得心里的满足感更多的是来源于捕猎的成就感,而不是烤恐龙肉的美味。实话实说,什么鸡肉味嘎嘣脆都是骗人的!没有盐调味,烤肉也就是勉强能算得上是不难吃而已。刚开始的几口还凑合,再吃几口就觉得腻了。

尽管烤肉没有季坤伦想象的那么可口,但是他还是非常满意,毕竟现在菜单上多了一个选择,至少不用每天吃烤恐龙蛋了。

接下来的三天,季坤伦又像第一天一样,一步步探明了自己往另外三个方向所能到达的极限,并且一一做好了标记。

标记好安全区域的界线之后,季坤伦开始在自己的领地上放心大胆的活动了起来。他主要的活动区域是山脊以东的平原和森林,因为到山脊西侧去很有可能会因为被挡住视线而错过异点,季坤伦不愿意冒这个风险。

东北方向的火山地带也是季坤伦偶尔会去的地方,那儿虽然会被火山挡住视线而看不到营地,但是绕过火山不远就是一处海湾。季坤伦吃腻了烤蛋和烤肉的时候,就会到那边的海里去捕鱼打牙祭。

就这样在白垩纪渡过了一个月之后,季坤伦已经完全适应史前的环境。

神枢号在这个世界可以说是无敌的存在,没有任何东西能对它构成威胁。季坤伦甚至有种他是这个世界的主宰的感觉,毕竟他不光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强的战斗力,还拥有碾轧一切生物的智商。

但是随着对这个新世界的新鲜感的减退,季坤伦的又开始觉得无聊透顶,即便是世界主宰的优越感也无法让他开心起来。

同时他又对安全区域之外的世界充满了好奇,非常想走到外面看看,可是他又不敢随便踏过自己画下的界限。

有时候,季坤伦甚至觉得他给自己设定的这个安全区域简直就是个监狱,每天只能在这小小的半圆形区域内活动,这种日子一天比一天煎熬。

又想出去,又怕错过异点,季坤伦的思想斗争做了一次又一次,每次总是“待在原地等待救援”的想法占据上风,他不得不强压着好奇心、忍耐着无聊,老老实实的待在里安全区里,过着囚犯一样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季坤伦迫于无奈,终于越过了雷池。

那是来到白垩纪的第五十二天的下午,季坤伦为准备晚饭而狩猎的时候突然想到好几天没吃鱼了,心里不免有些痒痒的,于是便临时改变主意,带上小翼龙就直奔海湾去了。

季坤伦捕鱼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站在水里投掷鱼叉叉鱼。

所谓鱼叉,只不过是季坤伦把树干的一头用拳剑削尖了做成的,非常简陋但是却很好用。因为神枢号的视觉系统可以计算鱼在水里的准确位置,使季坤伦不受光折射的影响而出现误判,所以季坤伦投掷鱼叉虽然说不上百发百中,但也算得上是十拿九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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