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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地瓜地瓜,我是土豆

竟然是萧姓大汉。

王琛颇为意外,他眨眨眼,既然认识,接下来事情就好办很多了啊。

“真是您,恩公!”萧姓大汉大喜,随即,他看看老虎尸体,犹豫了一下,咬牙道:“既然恩公想要大虫,萧某不要钱,赠给您。”

王琛摆摆手道:“无功不受禄,我还是给你钱,你刚才说多少?五十贯?行,我要了!”嗯,大汉刚才说的是五贯,他故意翻了十倍,就是想给大汉留给好印象。

“没,没,我说的是五贯。”萧姓大汉连连摆手,看向老虎尸体的眼神全是不舍,嘴里还坚持道:“您不是无功不受禄,家兄服用了您给的药之后,侥幸捡得一条性命,救命之恩啊,在下没齿难忘。”

诶。

又发现打感情牌的一条路子。

王琛假装关心道:“你兄长身体康复了吗?”

“好了,彻底好了。”萧姓大汉感激涕零道:“多亏了恩公您出手相救。”

王琛笑呵呵道:“没想到能在楚州境内遇到你,咱们算是故人重逢啊,外面严寒,要不上我马车一叙?”

萧姓大汉挺爽快,“好。”

王琛转身吩咐徐江,“拿五十贯钱给萧壮士,顺便把大虫给我分解了,大虫皮、鞭、眼、骨、筋、肾、胆、胃和熬出来的油都给我,至于肉,今晚兄弟们分了。”

华南虎三百来斤重,骨头大概三十来斤重,去掉毛皮、内脏和流失的血液,剩下的肉大概有两百斤重,而王琛一行八百多个人,大概每个人能分到半斤不到点,绝对够吃了。

至于虎皮、虎鞭和虎骨等东西,都是价值连城的玩意,当然,国家禁止猎杀老虎,只不过王琛的老虎是在北宋猎杀,和现代社会沾不上边,另外,国家同样禁止销售老虎的器官,但是如果是之前的存货,经过一定的复杂手续,还是可以出售的。

像虎骨,黑市都是论克卖的,很贵。

至于虎鞭,那更是无数人追捧的宝贝。

不过王琛没准备以身试法,这玩意卖了要吃官司的,还是放在神秘空间里“保鲜”比较好,当然了,如果在某个国度买卖不犯法的话,他会考虑卖出去。

其实像虎骨、虎鞭之类都是大补的玩意,如果经济实力允许,王琛还真想留给自己享用。

……

马车里。

王琛让王文秀和柳琦红去了另外一辆马车,自己则是和萧姓大汉聊起了天,“萧壮士,尊姓大名?”

“免尊,姓萧您知道,单名一个峰字。”萧姓大汉回答道。

王琛:“……”

你叫萧峰?

哥们儿真想问问你会不会降龙十八掌。

不过这种名字真的很常见,就跟现代社会“张伟、张磊”之类一样,他只是忽然想到《天龙八部》了而已,既然要收对方当小弟,肯定要了解一些情报,然后再徐徐图之,王琛试探道:“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萧峰苦笑一声,“家兄治病欠了三十几贯钱外债,我只能重操旧业狩猎,原本想穿过楚州去大别山,未曾想听到此地有大虫为祸,我琢磨了一番,想沿途赚点钱,便提了双戟一路追寻过来,没想到正好碰到恩公您了。”

噢!

缺钱!

钱的事情好办,王琛立刻诱惑道:“凭你的身手打猎赚钱太浪费了,如果你愿意,一个月赚十贯还是不成问题的,要是碰到好的东家,更多都有可能。”

“唉。”萧峰叹了口气,“若是在下参军,混个上禁军不成问题,每个月倒是有十贯钱,只是家兄身体羸弱,时长生病,咱们相依为命,我生怕我不在他生个急症不愈,到时天人永别……”

舍不得哥哥,又是一条。

王琛眼珠子一转,琢磨着怎么样攻略萧峰,他佯装问道:“我听闻你说过,贵兄长念过书,曾给人当账房先生?”

萧峰点头道:“对。”

王琛有主意了,“我府里还缺一名账房先生,要不我文书一封回去,让你兄长去我府里当账房先生如何?每个月十贯例钱。”

王家大宅还真没账房,全靠王云仓一个人在主持。

有人可能觉得十贯钱开高了,认为王琛是在收买萧峰,其实不然,他开的是正常工资。

在古代衙门有两个重要工作,那就是钱粮和刑名,而通常那些知县、知府不太懂法律条文和记账,所以一般地方官员在上任之后都会聘请两个幕僚,一个负责姓氏法务,一个负责账房计算,像王琛这种学过现代数学的人,如果给衙门当账房先生,在北宋的环境下,每年至少能挣两百两银子。

普通人家的账房先生价钱略低点,大概一年能挣一百两样子,所以王琛开十贯钱每个月工资,是正常范围。

正因为正常,萧峰不疑有他,先是一愣,随即感激道:“谢谢恩公。”

王琛笑吟吟道:“不用谢,另外,刚才那红衣女子你看见了吧?她是前朝太医之后,精通医理,你兄长若是在我府里当账房先生,我可以让其给你兄长调理下身体。”

萧峰无奈道:“希望能调理好吧,家兄是幼时同我一起练武的时候受了内伤,陈疾烂疴久治不愈,想要调理好谈何容易。”

王琛皱了皱眉头,许诺道:“等回到通州让柳姑娘给你兄长看看究竟是什么内伤,我再想想办法,弄点好药过来,说不定能治好你兄长。”

或许是想到王琛上回给的药救好了兄长,萧峰眼前一亮,随即感激涕零道:“我萧某何德何能,竟然让官爷如此厚爱。”他以为王琛是当官的,毕竟七八百士兵沿途保护。

王琛没纠正他,只是很认真看过去,道:“不是你何德何能,而是我这个人惜才,你身手如此之好,若是流落市井当中实在太浪费。”停顿了下,加重语气继续说下去,熬了一段心灵鸡汤,“大丈夫在世,当立不世功名,上则致君,下则为民,若有利于江山社稷,虽百死而不旋踵,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萧峰一怔,随即若有所思道:“在下懂了,官爷您解决我的后顾之忧,是想让我参军报效朝廷?行,只要家兄无事,就算让我战死沙场都可以!”

王琛险些一头栽倒在地,我特么给你熬心灵鸡汤是想收你当小弟,不是让你报效朝廷啊!

嗯,刚才那个鸡汤熬的不太好,换一个。

“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王琛不紧不慢道:“诸葛孔明跟随了刘备才能大放光彩,若是他跟随曹操,你觉得能成为一国宰相吗?肯定不能,曹操手底下有郭嘉、狗货……嗯,荀等大才,诸葛孔明想要熬出头谈何容易?自然,咱们大宋朝廷英才不计其数,潘美、曹彬、石守信等等,更别说还有其他没有得志的,你觉得你报效朝廷,能熬出头吗?”

“不能。”萧峰摇摇头,他笑道:“不过哪怕当一名小卒,我一样像官爷所说那样能报效朝廷了,管他熬不熬出头。”

王琛很认真看向他,说出了一句千古名言,“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若是你想出人头地,跟着我,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这回萧峰彻底被震住了!

他看向王琛的眼神充满了难以置信!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这话什么意思?

难道眼前的官爷要造反?

联合上面一句什么“大丈夫在世”的心灵鸡汤,萧峰还真以为王琛要造反,他浑身打了个激灵,结结巴巴道:“官……官爷,造……造反要杀头的。”

我特么!

谁想造反了?

你这人为什么老是想歪?

王琛脸都黑了,无语道:“谁说我要造反了?”

萧峰松了一口气,不解道:“那您刚才和我说那么多是为什么?”

王琛实在拿萧峰的脑回路没办法,不准备兜圈子了,直言了当道:“我想请你当我的贴身护卫保护我安全,每个月十贯钱,干不干?”

萧峰呃了一声,“就这事?”

王琛嗯道:“对。”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要对方还是不肯,那就没办法了。

正胡思乱想,谁知萧峰笑吟吟道:“您早说呀,这样的好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萧某岂有不答应的道理。”

王琛:“……”

沃日!

早知道这么简单哥们儿刚才还熬什么心灵鸡汤啊,直截了当点多好啊。

其实王琛不知道,萧峰并不是贪图十贯钱工资,而是原本内心就对王琛感激不已,当初他兄长生病急需用钱的时候,麝香是王琛花大价钱买的,后来,他兄长危在旦夕,又是王琛出手相助,萧峰怎么可能不感恩戴德,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充满感激,更何况他是一名重情重义的汉子,自然听到王琛提出要求立刻答应了下来。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老子一直生病连儿子都可能不孝,而萧峰的兄长一直生病,他能够始终不离不弃,可想而知此人重感情到什么地步。

虽然有点无语,但王琛总的来说还是高兴的,眼前这位可是单杀华南虎的绝世猛人啊。

对方答应是答应做自己护卫了。

不过愿不愿意替自己拼命还不好说。

王琛原本想绕绕圈子,可是回想到刚才的一幕,他决定还是直接点,“不瞒你说,我现在被一绝世高手追杀,正巧见着你勇斩白额大虎,所以才想请你贴身护卫。”

“绝世高手?”萧峰没问王琛为何被追杀,而是道:“如何高手法?”

王琛把昨晚白衣女子的举动细细描述了一遍。

听完后,萧峰眉头一皱,“听你这么一说,她的剑术有点像裴氏剑法。”

“裴氏剑法?”王琛不解道。

“对,唐朝第一剑术大师裴。”萧峰怕他不知道,还解释了一番,“王维写的《赠裴将军》诗您知道吧?”

王琛当然记得,甚至这首诗他都会背:腰间宝剑七星文,臂上雕弓百战勋,见说云中擒黠虏,始知天上有将军。

而且他知道裴是谁,根据史书记载,裴乃是唐朝开元时期的人物,曾镇守北平郡,先后参与对奚人、契丹和吐蕃的战事,据记载官至左金吾大将军。

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裴剑术臻至化境,是史上公认的剑圣。

据《独异志》载,裴“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入,观者千百人,无不凉惊栗”。又据《历代名画记》,画家吴道子因见裴剑舞,“出没神怪既毕,乃挥毫益进”。

可想而知裴剑术高超到什么地步了。

正思索着,萧峰又道:“你说的子午钉又像是嵩山少林寺流传下来的,她一身功夫非常奇怪。”

王琛眼巴巴道:“你能应付得了她吗?”

萧峰很认真道:“若是正常搏斗,她不出暗器,我有信心撑五十招,五十招过后,她气力用尽,我能将其擒拿,但要是她五十招以后还有气力,我很有可能会被一剑刺死!”

啊?

这个白衣女子得厉害到什么地步?

你能单挑华南虎,还没有信心打得过白衣女子啊?

王琛回想到张青说过的话,什么白衣女子爆发力有一盏茶的时间,差不多相当于十分钟,十分钟应该不止过招五十了,看来萧峰不是对手。

王琛笑得很无奈,“你这么厉害都不是她的对手,她还是人吗?”

“不是我非其敌手,而是练的功夫不一样。”萧峰仔仔细细道:“我练得乃是力气功夫,一招一式势大力沉,她练得是轻灵功夫,虽力量不差,但若是正面交锋不躲闪,我敢保证,十个回合她就得倒下,我的功夫用起来极其费力,五十招是极限,若是她能接五十招,基本上浑身也脱力了,到时我能仗着身高马大擒拿,若是前五十招她尽力闪躲,我力气耗尽,当然任她宰割。”

这话让王琛想起了泰森和霍利菲尔德,霍利菲尔德前期就是各种消耗泰森体力,最终在第十一回合取胜,他自言自语道:“能撑五十回合?”

萧峰点头道:“是的,能不能赢就看前五十招。”

王琛反问道:“那你能保证一定击中她吗?如果能的话,我想我有办法让你取胜。”

萧峰摇头道:“不能保证一定击中她,不过有一点我敢确定,五十招过后,哪怕她还有余力,肯定也没多少,只要再埋伏三五个戍兵就能擒拿。”

这样?

诶,有办法了!

王琛想到了一招引蛇出洞,他对着萧峰道:“我说个主意,你看看行不行。”

“您说。”

“之前我带了七八个家丁出门,她敢一个人找上门,明显是觉得七八个普通家丁奈何不了她,但现在咱们不一样,你的实力和她不相上下,我故意卖个破绽引她前来,到时你和她搏斗,我带几个勇猛点的戍兵压阵,一旦你快败下阵来就喊暗号,我就让戍兵集体攻击她,你看这样可行吗?”

“可以,那咱们定个暗号?”

“成,你就喊……喊,有了,地瓜地瓜,我是土豆。”

“好的,不过我有一事不解。”

“说。”

“地瓜是什么?土豆又是什么?”

差点忘了。

地瓜和土豆暂时还没流入中国呢!

看着好奇心炙热的萧峰,王琛笑了笑,没有解释。

嗯,以后你就知道什么是地瓜、什么是土豆了,话说,这两样东西貌似能养活很多人?要不是今天说起来,王琛都想不起来还有这两样神器,不止地瓜和土豆,玉米啊、胡萝卜、南瓜、大粒花生甚至是烟草等等,似乎都可以弄过来。

嗨,想这些干嘛,还是想把白衣女子解决掉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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