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罪恶中突围 >罪恶中突围

八十三、脱缰的野马(3)

内江有两条非常有名的街,叫做“西南二街”。两条窄长平行的街道,与两条南向街道相连,形成一个长方形的环型街道。无事可做的人,便习惯在这西南二街上循环地闲逛。特别是晚上,街上人满为患,但人们却并不因此而怯步。逛街的人大多是衣着和发式时髦的少年男女。那时的操哥都很在意自己头发的式样。因为花钱在头上比花钱在衣着上更省事,也更省钱,但同样可以达到标新立异的效果。他们有的嘴上叼着烟,有的走起路来摇头晃脑,有的高声哼着*;有的见了漂亮女人就上前勾搭、无话找话,如果对方不理睬就骂怪话,这样便时常引起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甚至有的人因看不惯别人走路的姿式,便横说白不说地上前就打。那时候的人没有什么价值观,打架乃至动刀杀人都可能仅仅因为“看不惯”,因为一个眼神或者一句口角,因为一时火起,莫明其妙地坐了牢,还以此作为炫耀自己的资本。在很长一段时间,西南二街是内江的犯罪多发地带。叶明他们也常在这里闲逛。

“你看老子做啥子?”

“你好乖呀?哪个看了你?”

“龟儿子嘴臭,老子弄你娃儿!”

“弄就弄,哪个虚你龟儿子嗦?”

话音未落,双方打了起来。内江有很大一部份纷争由此而起,有很多青少年因此打架。

说来很奇怪,打架也会有瘾。如果久了不打架,你在社会上就会被人遗忘。打架就好比今天很多人的业务,是混社会的人少不得的。有的人靠打架混饭吃,有的人靠打架出名,而且大浪淘沙、竞争激烈,不断有新人冒出,久了不打架不做业务就会在社会上失去威信。这就是当时的人为什么因为一点不起眼的小事打架的根本原因。打架是混社会的需要,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的势力的体现。叶明他们也会因此而打架。打架的激烈程度也决定了打架的意义和价值。打了胜仗和被打得头破血流的人都会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而西南二街,便是社会上的混混们展示自己势力的舞台。

有一段时间,叶明就非常喜欢打架。通过打架他发现:原来自己并不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这就是打架给他的快乐。仿佛为了证明这点,他才那么喜欢打架。或许,“打架释放了我的性格,增加了我的自信,才使我那么热衷于此。”

打架越多,认识的人也就越多,身边聚集的人也就越多,势力也就越大。身边的人多了,你不去惹事别人会惹事,因此只要你愿意,天天都有业务、有架打。渐渐地叶明的名气也越来越响。其实他不怎么喜欢有名气。人怕出名猪怕壮,在黑道上就个人安危而言,这是一条不破的真理。因为有了名气,就会成为新的黑势力的眼中钉,也会成为警察关注的对象。但这种时候,他已经管不住自己了。只要一说到打架,他心里就莫明其妙地兴奋。“打就打,哪个虚哪个!”这个开场白使好事者们头脑发热,几乎不假思索地就和别人打了起来。有时与人口角,说不上三句话就打了起来,事后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通过打架来证明自己亡命和在社会上的信用,是在社会上混的人的一种普遍的心态。因此,人们打架普遍都约好时间和地点。不过,叶明主张打架要讲究实战效果。那种大场面,虚张声势和讲究排场的打法,在他看来并不可取。这样打架一般是两种结果,要么因场面难以控制而打出事来;要么就因为参与的人多了,想法和主意也就多了,或者两方的熟人多了,根本就打不起来,但花费却不小。他主张速战速决,要讲和要怎么样过了再说。这一来,架也打了,而且常常可以打赢对方,名气也有了,花费却很少。在叶明看来,打架也要讲究方法。因此,叶明他们打架常常采用偷袭的办法,让人觉得神出鬼没。这在当时成为了一种新的打架方式,也被老一批的黑老大们视为乱了规矩,但却特别有实效。有时候他们会因为对方看了他们一眼,而那人可能眼神不恭,于是上前就打,然后迅速消失。

这种随心所欲的打架方式,使打架变得简单而又灵活,并且更有效率,也因此使搬运宿舍里一批人在社会上的名气和地位得以迅速提升。

自由固然好,但也会使少年迷失。叶明已经记不清在毕业后的一段时间里,自己究竟打过多少架。他只晓得打架成了家常便饭。而且,因为好打架,这段时期过得很快,自己也很快活。(未完待续)

相关推荐:武当问道聚塔称尊长生丹道全球游戏:附带随身商店我在沙漠种绿洲活人禁地明末突围突围开局一座城镇中心快穿女配逆袭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