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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应征

李莫坐在书桌前,细细翻看着一本因封面与扉页丢失而不知书名的史书,书页已经破损得很厉害,千疮百孔皱皱巴巴的就像李莫的袜子。但李莫还是忍不住翻开了它,书籍几乎是他唯一的精神依托。

房间墙角有个小皮箱,箱里除了几件破旧的衣服外,还有数十本书,这是李莫的父母留给他的唯一遗产。除此之外,李莫就只拥有这张书桌,几簸箕草药,和这间会漏雨的房子。李莫是靠父亲教下的医术来为人们治病换取酬劳,可惜的是人们更愿意相信方士烧的纸符,也不愿信这些看起来就像野草的东西。

这是一个奇怪的世界,虽然地理上与书中所言的区别不太大,但很多方面却大有不同,至少书中的世界绝没有法术。

李莫他爹曾叹息说这是另一个时空,这里的人们似乎保留有远古传说中的能力和物种,人类的发展历史也产生了完全不同的拐弯。李莫不知这是什么意思,只知道他们都来自完全不同的地方。李莫一直固执地认为,父亲无疑是这世上最伟大的探险家,而且是个雅士,否则还有谁在探险时居然还带了一箱子书?

可惜的是,这里没有人欣赏他的勇气和文雅。在这里的人们心里,李莫父子只是天帝的弃子。很显然,他们没有侠士们的强壮身躯和精湛的武术,也没有将军们非凡的运筹帷幄决胜沙场的本领,更没有国师们号称能与诸神交流的惊天之能。他们只是两个凡人,平凡得如同邻居老肖夫妇。而老肖夫妇至少还能和别人交流,而李莫他爹直到在这块大陆流浪了三年之后,才勉强学会这里的语言。

李莫知道,他爹其实很有才华。他会很多诗歌,但这里的人们似乎并不欣赏他那种奇怪的诗体。他会很多奇怪的策略,听起来很有道理,可惜他还没走进大官们的大门,就被轰了出来。最终他只能找了个农家女子,老老实实地住了下来,生下了李莫。在教儿子读书认字的同时,诉说着他的苦闷。李莫知道他是很苦闷的,为儿子取了个“莫”字就道尽了一切。而且他说他看的小说里,穿越时空的人一个个都过得无比滋润,偏偏他潦倒至此。那些小说叫做《网络玄幻合集》,数寸厚的几大本,李莫也曾拜读过。

正沉浸在对父亲的回忆中,李莫忽然听见了敲门声。敲门的频率李莫十分熟悉,除了招娣,没人会敲得这么轻柔,好像稍一用力那木门就会痛似的。

招娣是老肖的孙女。老肖家几代单传,但传到招娣这里却生了个女儿。在这个地方,女人都是一文不值的,尤其是穷苦人家的女孩,无疑将成为豪门的玩偶。苦闷的老肖只好为孙女取名招娣,希望她能带来弟弟。遗憾的是,招娣的爹娘还来不及完成添个男孩的壮举,就和李莫的父母一起驾鹤西去。

门没有锁,李莫从没有锁门的习惯,因为他根本没有值得别人偷的东西。但招娣还是习惯性地先敲门,这年方十二岁的贫苦女孩,拥有着比无数高门大户的千金们更多的礼貌。

门开。招娣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只兔子走了进来。

“昨天是小猫,今天是兔子。”李莫捏了捏招娣小巧的鼻子,道:“你就不能拉两个活人过来,也让哥哥赚点医药费给你买糖吃?”

“可是……可是这只兔子好可怜……”招娣怯怯地说道。

“恩……牠的腿断了。”李莫心中涌起一阵怜惜,捧过兔子,仔细为它接骨。

招娣站在一边,大眼睛里尽是孺慕:“阿莫哥哥最好了!”

李莫找了两根木片,固定好兔子的腿,问道:“你爷爷的咳嗽好点了吗?”

“喝了哥哥的草汤,现在好多了。”

“……那叫草药,不是草汤!”

招娣双手托腮,眨着大眼睛,说道:“爷爷奶奶都说哥哥简直是神仙,用草都能治人的病。”

李莫无语,想了想,失笑道:“其实不光是草,连尿也能治病的……”

招娣顿时满脸飞红,啐道:“哥哥最坏了。”

李莫呵呵地笑,招娣眨巴眨巴眼睛,忽然轻轻地说:“爷爷说,等我长大了,就嫁给阿莫哥哥。”

李莫头也不抬地笑道:“你啊,胎毛都没褪干净,知道什么叫嫁人啊?”

“我知道!就像爷爷奶奶那样,一辈子在一起。”

李莫手一抖,放开手中的兔子,认真看着眼前的女孩,良久才微微叹了口气。

招娣低下头,轻声道:“阿莫哥哥是不是不想要招娣……”

李莫把兔子递回给她,认真地道:“哥哥怎么会不要你呢?”

招娣的小脸顿时变得通红,捧着兔子逃命般溜走。李莫摇摇头,有些自嘲地笑了起来。

很快,他就笑不出声来了。

“嘟……嘟嘟……”不知什么时候,街头忽然响起号角声。

李莫的脸顿时变得苍白。这是他所在的大楚帝国的特急征兵令,代表了倾国大祸就在眼前。这国家倾不倾,本与李莫没什么关系,他在乎的是,特急征兵令一出,他就必须被强征入伍了。——五年前,他的父母就是这样一去不回,当时他才十二岁。

五年前是大汉和大魏联军而来,但据说这五年来他们互相打得很激烈,按照常理,不大可能这么快又再次联合。那这次的特急征兵,为的又是什么?

“砰!”柴门被一脚踹开,一个军官领着几个士兵冲了进来。

“发生了什么大事?”李莫明知这军官不会搭理自己,却还是忍不住发问。

军官斜睨李莫一眼,讥笑道:“说了你也不懂。跟我们走吧!”

李莫的目光扫过桌上的书,轻轻地道:“五年前我的父母就已死在沙场,我想我有权得知自己是为了什么原因去拼命。”

“你们这等贱民活着也只是浪费粮食,能为国捐躯是你们的光荣!你无须知道原因!带他走!”

两名士兵恶狠狠地揪住李莫,李莫叹了口气,没有挣扎,被他们推搡着走了出去。

长街一片鸡飞狗跳的气象,但士兵们推搡着的壮丁却寥寥可数。五年前那一战,一条长江被染成红色,大楚足足损失了二十五万精锐部队,陪葬的还有临时应征的二十余万男丁和数万壮妇,使大楚国力大伤,五年来休养生息,却似起不到太大的效果,从眼前这条冷清的长街就可以看得出来。

一条大街,百余户人家,竟只征集了十几个壮丁,其中还有绝称不上“壮”的李莫。

当然,那些豪门里家仆和屯粮都不见得比城防军少多少,却不见他们贡献半个人力和半个铜币。

不要误会,当年那场战的终结,靠的不是战士们的奋勇拼搏,也不是将领的英明决断,更不是那几个国师的惊天法术,靠的是一个据说有着极好口才的说客。该说客付出的代价是,皇帝陛下将分别为两个敌人贡献出每年二十万斤黄金、一百万斤白银、五百万匹绸缎的岁贡,以及两个美丽的公主。而这两位公主,据说是用来当官妓的,而不是在皇帝的后宫接受恩宠。

国家尊严尽失,臣民又有什么体面可言?李莫不只一次地打算离乡而去,可惜的是根本凑不足上路的盘缠。

正胡思乱想间,李莫已到了军营。

了望楼上的哨兵优哉游哉地倚在栏杆上捉虱子,对下面的喧闹恍若未觉。李莫心中苦笑,大楚的士兵若尽是这般模样,覆灭只是早晚的事情。

这座小县,连同县外的村落,一共征来了四百三十三个人,其中有七十四个是妇女。这是李莫听了将军宁致远的训话后唯一得知的有用的消息。不,还有一则消息,征他们入伍的原因是,世镇东南的镇南王项元齐,叛变了。

镇南王手拥重兵十余万,但在五年前的战役里,却借口蛮族骚乱,没有向前线派出一兵一卒。在这国家风雨飘摇的时候,却来个乘虚而入,叛变夺权。宁将军骂得义愤填膺,但李莫的血却热不起来,因为他骂的时候,没有为苦难的百姓提过半句。

宁将军身边还有一个人,打扮得怪里怪气,说起话来扭扭捏捏,活像个女人。宁将军介绍过,这是宫里的雅易安公公。安公公是来宣读皇上旨意的,并宣告了一个更为不妙的消息:这些壮丁们明天就要上战场了。

人群开始有些骚乱。有人大叫起来:“我们连半个时辰都没有训练过,怎么上战场杀敌?那不是送死吗?”

宁将军肃容道:“敌军也不过是些乌合之众,我们只要能坚守几日,待朝廷大军南下,必可平定乱党,到时候大家都是有功之臣,自可加官晋爵封妻荫子,不必过虑了。”

这年头谁比谁傻,马上就有人叫道:“镇南王世镇天南,怎么可能是乌合之众?”

宁将军脸色一变,又露出些许笑容,道:“正因为他们世代养尊处优,所以疏于锻炼,就像是那圈养的猪,又哪比得上众位的身子强健?我们此去必将旗开得胜!”

李莫终于忍不住了,问道:“将军是说他们的战斗力低下,不足为惧?”

宁将军乐呵呵地道:“正是。这位小兄弟果然睿智……”

李莫心中暗骂,嘴里说道:“那就好。是宁将军带领我们上阵杀敌吗?”

宁将军原本阳光灿烂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顿了半晌,才说道:“本将军奉旨在后方为皇上征集勇士,筹措粮草……”

人群轰然。有人大笑道:“将军自己躲在后方玩女人,倒叫我们去送死?”

宁将军脸色煞白,喝道:“所谓大军未发粮草先行,粮草辎重向来是战事中最重要的一环。本将军身负皇恩,职责深重,你这贱民知道什么!”

李莫扬声问道:“既然将军负责粮草辎重,那敢问我们的兵器、铠甲,又在何方?”

宁将军肥脸顿时涨成了猪肝色,恼羞成怒地道:“这厮必是那叛军奸细,来此扰乱军心!来人啊,把他给我拉出去,斩首示众!!”

马上有两名士兵如狼似虎地冲了过来,抓住李莫的手臂。李莫哈哈大笑道:“左右是个死,也不差这一天两天了。”

没错,本来熟读史书的李莫深知出头鸟当不得,但是左右是个死,倒不如死前痛快一番。李莫觉得,能看看这些狗官兵难看的脸色,也是一大乐事。

不过李莫实在想不明白,把他们强拉到前线送死,对这场战争有什么好处?镇南王大军扑来,这些官兵也横竖躲不过的。

“且慢!”尖细的嗓音从台上传来,李莫眯起眼,回头打量。只见那安公公细声细气地道:“宁将军,这个人交给奴家处置如何?”

宁将军嘿嘿笑了笑,道:“既是安公公要人,下官岂敢不从?”

从他那古怪的笑意,李莫一阵毛骨悚然……听说太监们都有些很奇怪的嗜好,不知眼前这位又喜欢什么花样?李莫下意识地夹紧了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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