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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聚散离别

阿撒兹勒得到了烟云果之后便准备告辞了,他给我留下了两本法典、一根绿藤杖和一根乌金杖。

"我的伤不适合在这里养,这些东西是你现在最需要的,伤好后我会来看你,到时看情况再给你更高级的法典和法杖。"

虽然一开始我觉得他有点可恶,但实际上我并不也没办法讨厌他,经过几日的相处我甚至对他产生了一些复杂的情感,我想了解他,希望他成为自己的良师益友,因为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我心底始终有些莫名的落寞与不安。

可聚散离合、生离死别永远伴随人生,我只能接受!抛开心中那份不舍,我微笑着看着他道:"我能不能问问你为什么一开始见到我时,非要我做什么仆人,如果当时我答应了,你会带我走吗?"

阿撒兹勒耸耸肩:"这其中的确有些原因,至于会不会带你走还要看那位的决定,我当时只希望你答应!"说着他眸色微沉:"不过你放心,短期内不会再有我这样的人来打扰你。"

听了这些话我忽然有点气愤,那感觉就像一个人追求了你很久,当你有几分动了心他却说,是替别人追的和我没关系!我淡淡地道:"希望你的伤早些好起来,保重。"

他点点头:"啊,保重。"

三个月转眼便会过去了,但往往三个月会发生许多事,这三个月对我来说与以往有很大不同,自从阿撒兹勒走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为了填补心中的那丝失落,我开始拼命修炼魔法,并且每天都会完成博格为我安排的训练功课。

亨利来过几次,昨天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他说在露茜的努力下,长老会决定撤销对我的判决,我可以随时回镇子了。

如果从我有一天将路过拉普兰镇去别处的角度想,这消息还算不错!但目前我一点也不想回去,我对他说:"亨利,我知道你一定为我的事费了不少心,但我现在在这里生活得很快乐,并且镇上的人并不需要我。"

亨利疑惑地望着我:"罗兰,你最近变得有些奇怪,而且整个人瘦了一圈儿,你没事吧?"

我笑了下:"我真的很好,瘦只是你的感觉,我是变结实了。"

亨利见我态度坚决,同时他也清楚虽然判决取消了,但众人的非议和异样的眼光仍旧存在,叹了口气:"好吧,既然你喜欢这儿,就暂时住在这儿吧,有空我会再来看你。"

"嗯!时候不早了,我送你。"

道别时亨利突然正色道:"罗兰,如果有机会,你还想随我出去走走吗?"

这算表白吗?我佯作听不懂,没心没肺地冲他眨眨眼:"如果你不怕带上我会赔钱,可以考虑。"

亨利显得很高兴:"最近外边有些乱,等过一阵子商路畅通,我带你出去。"

我没再说什么,只是微笑着点了下头。阿撒兹勒也说过有机会带我出去看看,不知他现在伤是不是好了,是否还记得说过这样的话。我心中暗自苦笑,许多话都是别人随口说说,为何听得人总是当真呢?

此地夏季很短,转眼已秋初,夜晚变得不再闷热。万籁俱寂,风儿带着异样的宁静,频频细细轻吻着面颊,我仰望着黯蓝天幕上的繁星和一弯新月,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心底那丝情感的波动我不是没感觉到,只不过对于感情我在不该看淡的年纪看淡了,爱情不能当面包,承诺在现实面前总是那么的苍白无力,能实现的只是巧合罢了。

忽然脑海中浮现出一张面孔,那个男人曾经是我的整个世界,但是三年的感情终究因为我的病而告吹!

从始至终我都不恨那个男人,也不想听他的理由,甚至觉得他不必对自己说那句:对不起!

其实我早已有心理准备,不过听他亲口说出来时仍心痛到无法呼吸,可现实就是如此,爱情并没有那么伟大,真正主宰一切的是命运。人可以不认命,却不能不信命。

爱过就够了,该放时就放手,不爱了也不要欺骗,就不会也不该心存怨恨。

我从不认同有爱才有恨这种道理,除非原本就不是纯粹的爱。如果是真的爱了,爱的时候是自愿的,那么在失去时为何不心甘情愿些呢?许多情侣在分手时总会争吵谁付出的多,谁爱谁更多,何必呢,吵出结果也挽不回失去的感情。

人在变,环境在变,爱也在变,天长地久的爱情或许有,爱或许也不需要很多理由,但想厮守却真的要许多理由和上天的成全。

对于阿撒兹勒,其实我并不了解,也不会再像少女一样幻想白马王子,更不会相信爱能战胜一切的鬼话。我之所以会想他也许只是因为寂寞吧。

我凝聚了一些木元素能量,用指尖玩儿起那点点星芒,经过这几个月的练习,我现在可以施放出魔发球,以及木系的魔法技能缠藤,但我对别的元素的凝聚力还是很差,虽然能将木系魔法转化为其他元素能量,但转化后会弱很多。

想起亨利说露茜为了我的事,惹得镇上许多人不快。他说:"她真的是承受了很多压力,我想你以前或许误会她了。"

我当时只淡淡地说:"我忘了我与她的一切。"

亨利无奈地道:"露茜现在也挺难的。"

我觉得露茜绝不是心地良善之人,至少她不会为了别人去冒险,何况我清楚的感觉到她嫉恨我不是一天两天了。

露茜"救"我,是为了向我炫耀,还是有别的目的呢?我在心中暗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清早,我先进行了一些日常的体力锻炼,我现在已相信博格的确有那么两下子,他虽然不是个力量型的战士,但速度和敏捷方面确有过人之处,至少按他所说的方法锻炼进步很快。

我将沙带绑在手臂和小腿上,慢跑半小时然后急跑二十分钟,接下来就是爬树。扫了眼周围的树木,锁定了目标敏捷地爬了上去。

爬树是博格最先并且要求我必须熟练掌握的技能,他说森林里有许多危险,学会爬树就可以在遇上危险时,多一半的生存机会,我现在已经可以飞快地爬上任何一棵树,如果去掉身上的沙带甚至能从一根树叉跳到另一根上,或是借助树枝从一棵树跃到另一棵树上,当然我跳跃的距离不能太远,更不可能像猴子那样灵活的连续跳跃。

在树叉间的一个鸟巢中摸了两枚鸟蛋,里边其实有四枚,但我从不会连窝端,并且会带着手套不留下自己的气味,以免成鸟因此弃巢。

博格总是对我说:"任何生灵都是我们的朋友,它们给我们提供食物,我们也要为他们留下繁衍的种子。动物的生存环境远比我们恶劣,就如这一窝鸟来说,就算全孵出小鸟,成鸟也只能选两只强壮的喂大。"

我清楚这是自然选择,优剩劣汰,这总让我想到自己的处境,经过这段时间我又对这里多了些认识,这里可不是共产时代,绝不会白白养活一个无用的人——事实上任何时期都一样,更何况我不想做那种人。

我必须为自己争得一席之地,不然就如同一个乞丐,没有任何发言权和尊严,甚至不能保障自己的安全。并且对这里越了解,越觉得战争随时会到来,这是一个彻彻底底强者为尊的时代,这里统称伊莱大陆,种族、城邦甚至是两个领主之间会因为各种原因爆发战争,有些明显是赤*裸*裸的侵略和掠夺,失败的一方的人会被杀死或沦为奴隶。

一个领主或国王兴许前一刻还坐在宝座上,下一刻便会成为一具尸体或囚徒。

也不知为何,我对此并不惧怕,甚至常常带着某些期待,并不是我喜欢战争,而是曾经对这类时代的影片和英雄们的事迹而着迷,尤其这样的时代人与人之间不必太多虚伪的费话,不服就开战,虽然背后的血泪和阴谋也不会少,但勇士和智者们却创造了无限的辉煌,何况这里还有在现代只存在于神话故事中的异族和魔兽。

也许是因为自己曾经过于柔弱,所以一个健康的身体对我来说已是天大的恩赐,感觉到自己一天天在变强真的很美妙——虽然在别人眼里我仍旧是个娇柔的女孩子。

我的思绪飞快地穿梭在理想和现实、过去和未来间,我从中感受到无比的愉悦,我的身体也因为兴奋变得特别敏捷。

我已经从另一棵树上又摸了两枚鸟蛋,这两颗比先前的两杖大一些,差不多和鸡蛋一样大,我小心地把它们装到腰间的皮袋里,踩着柔软的草地往回走。

蛋饼配蘑菇肉汤是萌萌的最爱,它现在见到我就像见到美食一样两眼放光。

博格有时会大声对萌萌嚷嚷:"以前我怎么没发现你是个狡猾而谄媚的小东西。"脸上却总是带着笑容。

吃过饭,我准备再去林中转转,却发现火炉旁的矮凳边有一把木削的短剑和一些碎木屑,我不禁感到纳闷儿,我们有铁枪和匕首还有弓箭,做这个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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